至於出手打太太,也可以了解你是因為情急下才出手制止並且動手打人,但打人總是不對,更何況是自己的太太。不要再說甚麼了就是道歉吧!
至於小孩部份你必須要開導他,不要讓她只認為都是媽媽的錯,(這樣只會讓媽媽傷害更深。)因為媽媽只是希望大女兒了解不要因為把東西分給妹妹吃就有一些不平衡的舉動,再加上全家人袒護小孩所以處理上比較不夠理性。
溝通很重要,試這了解每個人的想法。解鈴還須繫鈴人,最後還是要靠你自己去面對並且解決這些事情。
無論如何家庭是共同維繫的,孩子的成長也只有一次。有空多帶全家去外面散心,讓大家放鬆心情也許會變成全家人新的動力。
希望你可以圓滿化解這次的紛爭。加油!
三聚氰胺吃到飽 wrote:
1. 四歲小孩不應該上幼稚園
2. 小孩最好只由父母其中一個人負責帶, 同時由他決定教養的原則.
3. 小孩三歲以前沒教好, 接下來得花很多時間跟精神, 明確的賞罰是必要的手段!!
你的老婆並沒有錯....是你跟你母親干擾了她的教育方式
一開始只有一個雞塊, 那就只有一個....無端的第二個是這件事的起因
只有一個正好有機會教小孩如何去分享!
但跑出來的第二個, 讓小孩的吵鬧得到好處, 又一個惡性循環......你老婆抓狂的主因
小孩吵, 就給糖吃...永遠教不好的!!你得想辦法教會小孩自我控制...
整篇看下來
你的論點我比較認同
小孩哭鬧就滿足她只會讓她越來越難教
你老婆有錯.........錯在打小孩耳光,而不是打小孩
會習慣打小孩耳光,可能從小被父母打就是被打耳光
樓主應該跟老婆溝通,不要再打耳光
還有....當父母一方在管教時,另一方千萬不要出來護
這樣子,管教的那一方根本管不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