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 wrote:所以呢?司機已經被告...(恕刪) 出氣??你在說什麼....???我的論點是我的論點(畢竟我覺得任何一件事情都應該有更好的作法),但我也尊重你的說法,況且討論到最後有可能是我的論點錯了...在網路上參與討論的目的一定是要懲罰誰嗎.....
pighead.jen wrote:出氣??你在說什麼....(恕刪) 如果不是為了懲罰誰,樓主發這文有何意義?公所給方便了,司機被告誡了,發在這邊除了吸引記者和鄉民,讓大家跟著譙兩句,還能有什麼意義?特別是他的最後一段,除了訴諸悲情,我還真不知道有什麼道理。
luc wrote:人家已經告訴過妳司機...(恕刪) 司機會碎念是因為他這樣怕會擔責任,心裡不安的反射動作你硬要上車,他也給上了,碎念一下真的不是極大罪惡對方回應也合情合理,自尊心受傷還要找記者來出氣?我覺得真是反應過度若覺得這規定太不合理,想要改革?請樓主修飾一下內文吧感覺整個是來當復仇者的啊媽媽帶小孩的辛苦,的確真的很偉大的這規矩也的確有可議之處,我是支持樓主說法啦只不過抗議手法略微矬劣...
我覺得她的回文並沒有你所謂的:"孕婦媽媽帶推車與身障者尖峰時段禁止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意思吧?回文也提到的確就是那位司機白目說錯話而已,她所謂的大型物件也沒有包含你說的推車,她也說推車只要上車折起來就好了,並沒有你說的這麼負面吧?該要檢討的是那位司機同理心不夠,看到孕婦上車還敢這麼多廢話
luc wrote:人家已經告訴過妳司機...(恕刪) 中小型接駁巴士走道狹窄僅容一人通過,若將嬰兒車置於走道上,乘客上下車勢將閃避。且乘坐接駁車者大多是老年人,弱勢情況並不比孕婦來的低,更何況是尖峰時刻。若有人因此受傷,這責任該誰來扛?!另外,小弟個人觀感....一個孕婦,帶著一歲多的娃兒再推著嬰兒車,雖然每人經濟狀況不同,但為了自己、肚中的胎兒、一歲多的娃兒安全著想,是否該考慮改搭更適合的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