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網路,綁架且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是會被判處死刑的.但若是沒有致人於死,竟然是十年以上或無期徒刑?不知道在之前,是綁架無論致使被綁架人死亡與否,都是死刑嗎?如果是的話,那真的有嚇阻人的效果,就沒有人敢綁架了,治安也會好多了...
想從雲端跳下 wrote:其實你應該要支持廢除寒暑假讓老師不要領三個月的乾薪,你的小孩就有人帶了。寒暑假極度不合理,全國有哪個工作有放三個月。 你要支持廢除週休二日讓老師不要領週六、日的乾薪你的小孩就一年365天天天都有人帶了工作休假極度不合理哪有人工作可以休假的尤其是帶小孩子的老師
Benlan77 wrote:查詢網路,綁架且致使...(恕刪) 這點之前在看刑法函授時老師有講到 早期綁架一律死刑的方式會導致 綁架犯的心理模式變成反正 肉票不管死活都是死刑所以 很容易導致肉票被撕票所以 為了被害人的生命安全才改成 有致死 才會有死刑的裁量
kl6576 wrote:寒暑假三個月根本在...(恕刪) 可是沒辦法小孩整天在家如果想不出活動就是打電動阿阿所謂的活動 不要錢的就是操自己要錢的又貴的很其實丟那些暑假班 反而便宜因為它們是算人頭 人多少會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