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貼補助育嬰假這些物質的東西只要企業有心 都很容易做到因為只要花錢但是有沒有資方思考過雙薪家庭,就算準時下班,接小朋友回家洗澡吃飯也都要8點了,然後小朋友上床睡覺爸媽一個禮拜只有周末可以陪小孩我是認為如果工時能減少,讓上班族可以每天得到多一點時間陪孩子這才是資方應該努力的方向每天少半小時也不錯或是每周三4點下班,畢竟除了工作還是有很多生活瑣事需要照顧工時減少,或許還能提高效率或許我太理想了但是看看現在的政府,開口閉口都是要提升補助,卻不思考如何提升育嬰環境,本末倒置
archchu wrote:津貼補助育嬰...(恕刪) 您說的很有道理,很多政策是看的到卻吃不到呀!甚至要申請還會有綁手綁腳情況無奈生育政策並沒有完全統一政策,像國外的作法都交由中央政府統籌人民們有納稅卻享有同等福利這樣才是全民福祉人民有希望、政府沒心做,也只能望梅止渴嘍....反觀企業單位若能將基本福利做好保障員工員工流動率自然降低,更能長久在企業裡工作生存
chiang wrote:加上01男性員工比女性多...(恕刪) 男生多還是可以鼓勵生育啊~比照德國來個育兒假如何?做父親的可請假長達十四個月,且還可照領六成七的薪水。http://mag.udn.com/mag/world/storypage.jsp?f_ART_ID=80925我記得北歐實施得更早 還可領八成的薪水。http://hre.pro.edu.tw/zh.php?m=18&c=486另外提早一小時下班 (不分男女)方便接送小孩 粉實用的
Dear 蔣大,我是個雙胞胎小孩的媽媽且從事人力資源的工作。我會建議以下的政策(優於勞基法):1. 家庭照顧假(全薪):每月至多有6天48小時。若家中小孩或父母生病需要照顧,可以請家庭照顧假。含接送小孩上下課,提早下班去保母家接寶寶回家的時間。2. 安胎假:至多60天(工作日),前30工作日以全薪給付,後30工作日與病假合併計算,以半薪計。光這兩樣你要支付的成本工資及幫員工省時省保母費的部份就很可觀~~~因為只要員工結婚生小孩,他等於每月多了六天假可以用,在薪資及一天工時8小時不變的情形下,相當於他每月只工作16天就可以拿一個月的錢,這些時間也讓他不用額外給保母加班費。第一項也可以改成彈性上下班的模式,若蔣大也可容許員工在家上班,那員工每天只要到公司出現4小時,或是每週在公司只要滿24小時,其它可以在家上網工作,那就更更更讚了~~~~~至於第二項,會需要安胎的準媽媽,一定要懷孕的過程中不是很順利,所以被醫生要求要休息,她會需要錢去買補品或是回診看醫生或是自費安胎藥品,甚至是住院安胎,這些都需要錢~以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