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部電影,沒記錯叫「為巴比祈禱」
就是在講自己的父母逼死同性戀兒後的反思。
兩個男人走在一起不是重點,重點是這兩個男人帥嗎?


如果自己兒子很醜...就算是異性戀,追妹都會被嫌。
如此自己兒子很帥,然後是同性戀。那很多妹都覺得惋惜。

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

在生兒子前...應該要先煩惱自己的基因跟臉蛋優不優吧⋯⋯
是不是同性戀的問題,等兒子起秋了再說。
重點要民法給了同性戀什麼權利。有權利就有義務,同性戀要負什麼義務。

民法給異性戀家庭,家庭負責生育下一代。但有些家庭想有下一代但因為疾病不能作到。而同性戀是不能生育後代。
民法哪一條有賦予異性戀生育的義務?
民法哪一條有賦予異性戀生育的義務?
民法哪一條有賦予異性戀生育的義務?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民法有一千多條,但就沒這樣的義務。

反而民法包山包海,失蹤很久的要去法院聲請死亡宣告,普羅大眾很少用的共同財產制也有規定,因為民法本就用途就是解決社會多樣的私權糾紛。所以讓民法來規範同性戀者的婚姻,再自然不過。

而且反對同婚的一直攻擊同性戀收養小孩,那個小孩會很可憐云云。
其實現行的民法收養篇根本沒有限制同性戀收養小孩,只是不能兩個人同時收養罷了。
也就是這個被收養的小孩,只能跟一個人有法律上收養的法律關係,另一個則是陌生人。
修改民法反而對這樣的小孩有利,因為可以對兩個人請求撫養,讓這樣的家庭法律地位正常化。
耳機+mp3心得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0&t=1486069&p=10#18575591
為什麼要由異性戀的人去決定同性戀的人的權利?

如果我的小孩真的是如此的性向,我會完全支持他
會擔心小孩是同性戀被歧視的人:
其實就是你自己在歧視呀?

如果你也可以打開胸懷停止歧視,
那你小孩若真的是同性戀又有啥好擔心的?

因為以後的社會已經不再歧視他了!他可以開心做自己。跟父母的關係也不會因為擔心說出來而疏遠。

Jonas7430 wrote:
同性戀這些人都嘛很會講一堆冠冕堂皇的道理,包括支持的人

結果咧,哪一天你真的生了小孩,我就不相信你會希望你的小孩子是同性戀

除非你是同性戀你才會希望你的小孩是同性戀啦,重點又來了!你同性戀的小孩從哪裡來的?

人沒有那麼神聖啦~跟潮流支持以為很炫,真的等到你有小孩子了以後保證馬上改口啦


兒子剛上幼稚園,我不會「希望」他是同性戀,也不會「希望」他是異性戀。

未來的性向該怎樣就怎樣,我希望他做他自己,將來不需要因為你這種人,壓抑自己的人生。

做父母的,只需要引導孩子明白這一點,剩下的是他自己的選擇。
以前的學校不要說同性戀了,連兩性的教育都沒教呀

所以難道學校不教,小孩就不會「變」同性戀嗎?

學校不管有沒有教,性取向是自我認知的。

而且現在小孩的知識來源也已經不是只有學校了,網路才是以後他們獲取知識的來源!光堵學校有用嗎?

那些喊「子女教育,父母決定」的父母,你們真的覺得你家小孩的教育學習你有辦法決定嗎?

或者,真的給你決定以後,你真的有花時間好好教你小孩嗎?
很簡單的問題,
孩子真的這樣,
是被什麼影響?成長環境?
天生?!?!,真的要說是天生?
我也無從反對,都是個人主觀,

我個人是不支持也不反對,

不支持,
違反自然,不是完全錯的,但也絕對不是最正確的,反對宣揚"同性戀"是正確的"。

不反對,
個人自由,也就是人權,但也別影響後世。
Anna999 wrote: 同運團體說同性戀是天生的,但又要教小學生說性別是流動的,那到底是怎樣?? 如果是天生的當然父母也只能含淚認了,如果是流動的,明明可以流動成異性戀,卻被教育成同性戀,那當然要上街抗議了。支持子女教育父母決定。



也許是這麼解釋:


性向不是非黑即白的。比如說A君身為男性,可能喜歡女性的傾向是70%,喜歡男性是30%。而他的朋友B君可能是90%-10%,C君可能是40%-60%。


而這個比例是不會改變,但是自我認知是會隨著成長而改變的。90-10的B君很確定自己喜歡的是女性,可是70-30的A君就可能需要一點時間將自己定義成異性戀。


問題最大的C君就不是那麼好定位自己了。也許一開始因為社會的塑形,加上他也不討厭女性,讓他覺得自己是異性戀。可是經過一段時間的自我探索,他才發現自己的60%被壓抑了。他一開始覺得自己應該是同性戀,可是最後發現自己其實是雙性戀⋯⋯這就是所謂的流動。


以上ABC可能都還可以過著「正常」的生活。要是今天D君其實喜歡女姓只有5%,喜歡男性卻是95%,要他過著「正常」的生活就很痛苦了。


雖然不知道是如何生成的,每個人的性向都會慢慢的隨著年紀而浮現,而且是一種比例的分配。但是並沒有說明書告訴你自己的性向是如何,只能靠自己去探索。期間因為每個人的狀況都不同,可能會有誤判,可能會有修正,所以會有流動一說。


至於你說性向是否能透過教育來「修正」,目前沒有這樣的案例能佐證。但如果就我自己來說,我是個異性戀,而且我不覺得自己能被教育成同性戀。這邊在看這串文章的各位,有人覺得自己的性向能被「修正」的嗎?請舉手好嗎?


那麼會不會有誤判性向的問題?我相信一定會有。所以才必須要透過教育來教導學生們如何安全的探索自己的性向。如果今天家庭跟學校都拒絕D君的天性,硬是說男生就是愛女生,那就是要壓抑D君95%的自我。


這樣的「正常」一點都不正常。如果我的孩子是D君(剛好我的孩子也是男生喔),看他每天都這麼辛苦的壓抑自己而不幸福,我會十分心疼的。


--


至於有人說不能接受自己的孩子在家裡這樣,那我請問:


你要用父母的威權強迫你的孩子「認錯」,即使他不開心,還是要堅信孩子他什麼都不懂、是誤入歧途的羔羊嗎?千錯萬錯都是學校跟朋友的錯,做父母的就一定沒錯?


如果孩子就是喜歡同性,完全不動搖,你是要把他趕出家門當作沒養過這孩子,還是要囚禁他一輩子不讓他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孩子就是只能照著父母決定的「幸福道路」走下去?


對於異性戀的我來說,最不能理解的就是同志們為何能篤定他們喜歡的是同性而不是異性,因為對我而言喜歡異性是自然而然的,而且我大多數的朋友們也是這樣。不過跟一些同志朋友相處過後,我覺得有些只是在感情上受挫而轉向同性,甚至懷疑只是一時的性別認同錯誤;但是有些人就能感覺出他們是天性使然。


說這麼多,就是因為自己也有了孩子,而且也杞人憂天的猜想會不會有天得面對自己孩子的出櫃。我的答案就是,不管怎樣我都打算接納我的孩子,而且為了萬一,我想給他一個平等的環境,讓他能追求自己的幸福。但是法律上的平等不代表能消弭歧視,我很清楚這是兩碼字事。


要是我的孩子是異性戀,我會鬆一口氣。至少他們不用面對這些歧視。而且我覺得如果教育能扭曲他,就代表有辦法能逆向教育回來。況且我不覺得自己的性向能被教育。



--


「I'm crying not because you are gay, I'm crying because I know what people will do to you.」


我想這段話,是最能代表我的心聲的。
新北市佛教會理事長、中華民國宗教與和平協進會理事長淨耀法師也說,宗教界不反對同性戀者,也絕對尊重,但大家最擔心的是,修改《民法》恐怕會使「家庭倫理」的功能瓦解,這就是讓人最無法接受的地方。他強調,立法院要如何保障同志權益,宗教界沒有意見,

「但我們反對的是,你為了爭取你個人的自由,卻去傷害固有的文化或者倫理道德,這是很不應該的!」

引文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5%85%A8%E5%9C%8B%E5%AE%97%E6%95%99%E7%95%8C%E5%A4%A7%E8%81%AF%E7%9B%9F-%E5%8F%8D%E5%90%8C%E5%BF%97%E5%A9%9A-%E6%B7%A8%E8%80%80%E6%B3%95%E5%B8%AB-%E9%87%8B%E6%98%AD%E6%85%A7%E4%B8%8D%E8%83%BD%E4%BB%A3%E8%A1%A8%E4%BD%9B%E6%95%99%E7%95%8C-045900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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