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第二胎可以請外勞嘛?


ccloudsky wrote:
順便還可以顧店面 自己shopping的時候還可以讓他陪老公


...(恕刪)


多個女人在家 多點危險~

看看鄉下很多越南店
兩個小孩在新北市, 24小時褓姆一個月兩萬六, 一個幼稚園一個月一萬五. 單工錢就要四萬一. 加上奶粉尿布預防針就快要五萬一個月. 上有父母需要照養和醫療怎麼辦? 這樣一個月就要近六萬.

還沒有包含安親班. 畢竟台灣工作都需要加班到八九點. 在加上去是近七萬.

台灣月薪三萬左右以下的就業人口占三百萬人. 這些家庭如何如何負擔家計?

偉大的理想和愛國的情操是不錯, 但是我們要的是生活的基本條件.
住北部買不起房子, 住中南部沒工作, 薪水又低. 只能說中華民國不適合人生活. 中華民國開國一百年真是恥辱.
不如大家住山洞 7點就睡覺 不用擔心房價問題

早睡早起又可節能減碳 一舉兩得
勞基法最低薪資 17,280元,還不分本國人、外國人...

我去過政府公部門的拯救失業就業計畫,一期半年
薪資就是 17,280元,扣勞健保實領 16,800元
具體內容是去市政府上班,和公務員當同事,但做的事情比較像打雜
薪資真的很扯,但上班涼,又可以見識一些上千萬上億的開發案,拓長一些見識,所以我待了半年...

說這個都是沒讀書的人去做的嗎?
NO~它有應徵面試、考試的
除了衛生局清潔隊的高中以上畢業,其餘處局的有限制最低專科、大學畢業
還搶破頭哩,錄取率不到 1%

同意勞基法的最低薪資真的有問題
首先本國人和外勞要分開計算
然後本國人的最低薪資要提高,外勞則降低


至於開放第二胎請外勞,個人是不贊同
誠如上面很多網友說的,真的有錢人,法律政策根本不是阻礙,花錢什麼都能打通關
開放了,只會讓窮人更苦,失業率更大

因為請外勞並不是真的只帶小孩,還會叫外勞去做其它工作
如果真要通過這種政策,那必須有但書
抓到或被人檢舉照顧嬰兒的外勞從事其它工作,雇主要有嚴厲的懲罸
比如鉅款罰緩,並且立刻解約,幾年內不得僱用,累犯幾次終生不得僱用...之類的

第二胎可以請外勞,這個方案很好呀!

有錢人家是比較有能力照顧好較多個小孩,
沒啥錢的人家最好還是生1或1~2個就好 。
(政府應該也不會希望沒能力又生一堆,來造成社會負擔及問題)

此案可以讓有錢人家有合法管道申請外勞照顧小孩,讓有錢人可以有能力多生一些孩子,
最好是一戶生5~8個小孩來增加有錢人的家庭消費力,平衡社會貧富差距。

有錢人家如果小孩教的好,便可再創造5~8個有錢人家,來增加臺灣的世界競爭力,
運氣不好出了1~2個"了尾仔",還是可以促進臺灣社會貧富差距的平衡。

現在的臺灣社會,
有錢富豪小孩生的不多 是錯的。

有點知識的中產階級只敢生1或1~2個小孩 是對的,
(這種人 政府應該要想辦法讓他們的小孩得到最好的幼兒照顧或補助(最好是0~約12歲),
讓他們敢生第三個小孩。)

家庭經濟不好或有問題的人家反而生較多小孩! 這是錯的,
(天真無邪的小孩得不到父母完全的愛與照顧,真的讓人可憐心酸)

當地衛生局應該每月多發給幾盒免費家庭號保險套,
然後貧困已有小孩的家庭也應給予宣導免費結紮手術。

嘆~~ 感覺政府各機關充斥著不專業的(吃飯)官員。
有錢人的小孩不見得是外勞顧

很多公司老闆司機 還要幫忙接送小孩上下課
tocj wrote:
畢竟台灣工作都需要加班到八九點...(恕刪)


這個才是最大問題,現在大家意識高漲.
生小孩沒有陪他成長過程,生小孩做啥?

吃飽太閑?還是只是用來DNA遺傳?

老人家都會說,"生了小孩,天公伯會養".不然就是"小孩出生會帶自己要用的錢來"難怪現在一堆問題,都丟給天養.
小孩都快養不起囉!還養外勞咧! 真是腦X的政府
讚成!!
我有兩個小孩
我們夫妻兩都要上班
我們不想把小孩放在全日托嬰
也不想勞煩父母日夜照顧

兩個人下班回來除了小朋友的教育教養
還有成堆的家事要做
掃地拖地奶瓶煮飯洗碗洗衣服......
如果可以有人來幫忙我這些瑣事
我們可以直接投入更多的精力在小朋友身上
跟小朋友說故事玩遊戲畫畫等......

當然我要來幫忙我的外國朋友不要聽小朋友的指揮
他是來幫我們忙的,不是來給我們使喚的

照顧小孩真的要花很大的心力
不是只有吃飽睡飽而已
我舉雙手雙腳贊成,只有有小孩子的人才能體會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