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的繼父會一直摸兒子的小jj

BloodyRedMoon wrote:
鄉下人?風土民情上這...(恕刪)
好 我先跟前夫談談這情形 他們不是鄉下人
可以直接跟他說..不喜歡他玩你兒子的GG...再犯直接報警...因為遲了...沒了會知道會有啥事發生?
小心嫖完染到什麼***

摸完自己jj

再摸你兒子jj....
youngsir wrote:
可以直接跟他說..不...(恕刪)
我是有打算這週見到前公公會這樣跟他說

看起來像25心智像18實際快40 wrote:
不正常
我國小也倍家...(恕刪)


這個猛!!!

不正常.
如前所述, 低調蒐證.
待證據足以一擊斃命時舉發.

不過, 期間如發生足以威脅生命的情況,
千萬要即刻尋求協助, 類似警察, 或是社會局之類的.
sebastienWang wrote:
小心嫖完染到什麼**...(恕刪)
其實我曾經也是有擔心過這問題

wtwua wrote:
這個猛!!!不正常....(恕刪)

我們實在無法蒐證 只有靠孩子口述錄音

因為我自己也未曾想過會發生這種事,所以之前雖跟孩子提過不能讓其他人摸,但沒有常常提。這次後,我姊姊、我、我媽都很常跟他說不能讓其他人碰身體,被碰到要說不可以。真的從小給孩子身體自主的觀念很重要,其他父母們真的要常常灌輸小孩這樣的觀念
老天,
今天週三,
拜託妳馬上去找縣市政府社會局的婦女及兒少福利科,
別再讓孩子過去妳前夫家,
妳告誡前夫也沒用,
蛇鼠一窩搞不好這次過去孩子就不還妳了。

由兒福主管機關先作行政處分暫停前夫的探視權,
再向法院提起停止監護權訴訟,
看是與法院目前進行的監護權訴訟併案辦理,
或前案停止審判,
等兒福機關訴訟結果出來再續行審判。

主管機關判斷是否確有其事,
一般由專業兒童心理輔導人員與孩童面談再做結論。

參考條文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49條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九、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

第71條第1項
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嚴重,或有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行為,或未禁止兒童及少年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者,兒童及少年或其最近尊親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請求法院宣告停止其親權或監護權之全部或一部,或得另行聲請選定或改定監護人;對於養父母,並得請求法院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
當父親不能保護自己孩子,
說再多也沒有用,
反而讓他們有藉口說妳用這方式挑唆孩子,
直接由行政機關第三者進行判斷。

雖然不是你前夫作的,
但顯然他沒盡到保護責任,
他跟父親同住的居所也屬於對孩子具有危害環境。
一定要制止呀!!否則造成小孩心裡的陰影或是影響他日後的作為就不好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