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爸 wrote:
我有說我反對或贊同嗎...(恕刪)


1. 敢公開發言就不要怕引言
2. 我哪個部分提到"擔心"?
3."同性戀是後天受環境影響造成的...幾乎吧!"。

以上這句話你是的內文,但這句話到底有何根據?

我不同意的是你的邏輯而非信仰,因為只有邏輯可受公評,尤其你一直強調你的小孩是"正常",請問甚麼族群是"不正常",當你不斷強調你孩子是"正常"的,你就已經明確的表示反對意見了,別說你文章內沒有表示贊成或反對的意義。
愛快瘋 wrote:
一直強調你的小孩是"正常",請問甚麼族群是"不正常"?...(恕刪)


肛門是用來排便的,同性戀者(男男)把排便用的肛門,拿來性交,是不正常的行為


肛交的風險比陰道性交高出很多倍,最大的問題是容易感染疾病,主要原因是直腸很容易吸收液體,以及肛交時容易給肛門的結構造成傷口。如果一方患有性病,例如感染了愛滋病病毒(HIV)、變形蟲(阿米巴)、衣原體等,就很容易通過沒有保護措施的肛交傳染。即使戴上了安全套,肛交過程中也很容易破裂或者脱落而造成危險。肛交特别容易感染人乳頭瘤病毒(HPV),研究發現這種病毒與肛管癌有關,盡管肛交並不直接導致癌症。美國弗萊德哈欽森癌症研究中心研究發現,反複進行肛交的人肛管癌發生率增加7倍。

資料來源:
http://tw.medvov.com/nview.aspx?lid=8b03417e-85e3-43f6-a111-d65898d58a22
hgw0321 wrote:
肛門是用來排便的,把...(恕刪)


我的想法是,那就讓這些物種自然死去,天性如此導致適者生存,我是這樣看這樣的事情。
怕了、甚至是覺得原來不有趣,或著寧死都願意,我想這都是他們的選擇和事情,關鍵是我覺得自己的生活並沒有被影響到,我甚至還可以藉由這樣的機會教育孩子思考的邏輯。

PS: 但若要我們加稅來負擔他的行為的醫療費用,我也是堅決反對。
愛快瘋 wrote:
但若要我們加稅來負擔他的行為的醫療費用,我也是堅決反對...(恕刪)


修改民法
是為強制社會改變對同性戀的觀感,使之成為常態化

改變觀感,這勢必會從教育開始著手
從學校開始教小朋友學習:同性戀是可以的、正常的

或許「純同性戀」有天生的基因成份
但「雙性戀」更有可能是後天環境教育影響而產生!

在這樣的變調的教育方式下,從小開始耳儒目染灌輸觀念

很有可能導致性格中性的小朋友(柔弱的男生、陽剛的女生)
開始去嘗試接觸「雙性戀 or 同性戀」的交往方式

尤其小朋友年紀小時,都是跟同性的朋友比較要好
會誤以為自已會有雙性戀傾向,這是很有可能會發生的

同性戀圈子的愛滋是傳染問題嚴重(疾管署統計有6-7成)
當有雙性戀與同性戀,進行交叉感染時,問題就會更嚴重了

雙性戀者,愛男又愛女,會將愛滋,再傳到異性戀的族群裡
將會造成愛滋傳染擴大化、複雜化、整體的社會都會受到影響

愛快瘋 wrote:
1. 敢公開發言就不...(恕刪)

你又來了...
我敢發言當然不是怕你引言你說的有理我自然會閉嘴!
我是跟你說:我不想跟你討論性向是天生還是後生的問題...因為沒有定論!除非..你是這方面的專家!
可惜你不是..
我說幾乎是後天的也是我個人看法!
我有強迫你同意嗎?你想說的已經夠多了...會認同的就認同不認同的也不用說成傳統父母!
我是不知道您父母傳不傳統...倒是我知道打架有原因 先動手打人在法上就站不住腳.至於你講的國與國...那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我也沒擔心...你到底在說什麼?就像您說我反同...我什麼時候說過我反同?不要自卑感這深好嗎???我只是認為後天可影響..並沒有研究證明你對我對...那你一直想證明你對....我就不知道你是不是壓力過大?也好啦..我還有一個小時下班...要貼些研究給你看嗎?


hgw0321 wrote:
修改民法
是為強制社...(恕刪)


您說的很好,如果交叉感染的確會是個問題,您提到的部分我還真不曉得怎麼解決才好,但在我這裡的考量來講,我還是希望尊重物種自然發展的決定,我覺得這樣才有生而為人的生命意義。



研究太多了...自己找吧!做哲學的...
如果同性戀是天生的..一半!後天的一半...好不好.公平吧!!!
留些精力去教育好自己的子女吧!
不要什麼都推給先天...那麼一分的天生.99分的努力...不就是假的!
如果你是專家請拿出你的研究報告..如果是哲學家就不必了...
我要去娛樂版了..對了!我不是恐同或反同...我就是討厭..可以嗎?有犯到你嗎?

愛快瘋 wrote:
我還是希望尊重物種自然發展的決定,我覺得這樣才有生而為人的生命意義...(恕刪)


雙方各退一步的解決方案
是成立「同性伴侶專法」,不要去修改「民法」造成社會教育架構改變

讓同性戀者,同樣能獲得結婚的人生權益(簽手術同意書、遺產繼承權)
可以尊重物種自然發展,但請別讓少數物種,去影響到多數物種的發展
不管先天後天,同性戀就是異常,而有歧視異常是一回事,但若為了反歧視非要把異常包裝成正常而予以合理化....那是本末倒置,太沒說服力,更被歧視就是這些天兵所致。
hgw0321 wrote:
雙方各退一步的解決...(恕刪)
同性戀運動目的根本不是非得要得到甚麼法保障,真有天生同性戀那只是靈魂裝錯軀殼不是笨蛋,他們不會不知婚姻到底保障了愛情甚麼!...墳墓?
同性戀不過就是以愛之名,藉法之義,行反歧視之實,目的在鼓勵同性戀站出來,其實目的已經持續達到,未來人們會大發現身邊都是同性戀,有小孩的多注意,同性戀不會是吃齋只挑同性戀下手的,若被得手那是你家教育失敗的事,若拒被得手要注意小心犯歧視同性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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