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瑪納克tamatack wrote:原來還有這種法規 現在才知道 這種法規傳達真的不夠確實耶 哪裡不確實?每次新聞出來媒體就會再提醒一次,不止提醒,媒體還會把歲數/身高/體重再做一個表格給大家看...是自己不覺得有啥所以沒注意被開單總不可能記不住了吧....鬼島是很神奇的地方,如果今天是機車接送小孩上下學三貼四貼警察都當沒看到,太常看到三貼四貼接送的家長,大家應該都不陌生...
2011年起,兒童安全座椅法規定:一歲到四歲或體重10-18公斤的孩童必須乘坐兒童汽車安全座椅,且汽車安全座椅得安裝在後座,避免兒童受到安全氣囊彈開的衝擊力而受傷。具體的兒童安全座椅法規可參考以下:1.年齡在一歲以下或體重未達10公斤之嬰兒,應放置於車輛後座之嬰兒用臥床。2.年齡逾一歲至四歲以下且體重在10公斤以上至18公斤以下者,應坐於車輛後座之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縛或定位。3.年齡四歲至十二歲,或體重18公斤至36公斤的兒童必須使用符合CNS 11497國家標準的兒童安全座椅以及增高型座墊 (若可以依規定正常使用安全帶者則不需使用)。4.每一安全椅以乘坐一位幼童為限,以維護兒童乘車安全。5.考量災害發生或緊急運送病患之需,以爭取運送時效,除規定救護車得免適用外,並規定急救送醫情形者,經相關醫療機構核發證明文件,得免坐於安全椅;另計程車與幼童專用車亦不在此限,得免坐於安全椅。6.簡單來說,除了一歲以下或體重不到10公斤的嬰兒必須以臥床乘坐汽車之外,年齡12歲以下或體重36公斤的孩童坐車都一定要用兒童安全座椅,12歲以上的兒童只要坐後座,正確使用安全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