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牛CEO wrote:看你想怎樣囉上派出所...(恕刪) 我小孩已經6歲~~他生性就怕狗是騎車經過~~小狗衝到馬路上咬人他是用塑膠繩子綁~~但很長~~狗可以到馬路中央聽說那隻狗是累犯~~我家弟弟是第3個被咬的~~該不該提告哩?
可以先請里長出面調解,調解不成再走法律。狗咬傷人已經是動物占有人的侵權行為(民法170條),一般動物占有人是採「推定過失責任」,也就是有損害時推定其有過失,除非飼主能舉反證免責。如果這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那表示以後你家小朋友要繞路走?還是受害人換成是別人家小朋友?真的建議要給飼主警告讓他盡好管理人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