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8 早上9點左右我與老婆帶4歲小孩到台北市立兒童新樂園玩,11點多前往2樓餐廳用餐,離開時搭乘電梯要往1F,同時間前面有一位員工搬冰箱也要搭電梯,我看電梯只有按往上,所以我按往下,想不到這就是災難的開始,想不到對方也是往下,員工搬冰箱進入電梯後,小孩與我先進入,由於老婆推車會被卡住,所以我回頭要幫忙。一瞬間,冰箱倒下,直接往我小孩頭上砸下,一回頭,已經撞倒,我馬上伸手去要把冰箱搬離,同時間,一堆可樂瓶從冰箱門掉出,門也順勢打開,門往小孩頭上第二次撞擊。只能一手稱住冰箱,一手碰住電梯門,先讓小孩離開。
小孩離開電梯後,老婆馬上檢查小孩狀況,小孩表示頭部左方會疼痛,與賣場人員前往兒童樂園的醫療站,初步進行冰敷與觀察後,要求看監視器,畫面顯示的內容真的讓人觸目驚心,以往只會在社會新聞看到的畫面居然發生在我小孩身上,由於角度問題,畫面只有我與小孩及冰箱,沒照到那位員工,馬上口頭要求他們保存監視器畫面。
準備前往新光醫院急診檢查,要前往時,只有賣場人員陪同,我詢問兒童樂園人員:只有賣場人員陪同,兒童樂園不需有人陪同嗎?
兒童樂園人員回答:廠商負責,所以廠商陪同就可以,兒童樂園不用陪同。
(心裡想,在兒童樂園出事情,怎麼會是我們直接對廠商,應該是我們對兒童樂園,兒童樂園對廠商才對吧,不想跟對方理論,畢竟趕快去醫院檢查最重要,所以由賣場經理陪同往新光醫院急診檢查 )
醫生聽我們說明後,馬上安排幫小孩頭部斷層掃描,我身上穿著鉛衣,親眼看著小孩接受斷層掃描,小小年紀就接受此檢查,心中真的有說不出的難過。
不幸中的大幸,掃描結果沒有顱內出血,但醫生也補充說,細微慢出血是看不出來的,要觀察3~4週,並給我們一張注意事項,並提醒,若有任何類似症狀,需馬上回醫院,也安排10/31回診。
下午約3點左右回到兒童樂園(車子還停在樂園),也在問一次監視器保留狀況,對方說只有保留15天,因為15天會覆蓋,我表明希望複製保留,或你們可以寫一個單子保證會保留多久,沒人敢回答,之後只說監視器畫面要報警才能提供給我們,我們只好說:那麻煩你們幫忙報案。
警察約40分鐘左右到達,寫下雙方資料,同時間兒童樂園也問我是否有隨身碟,當然沒有,隔一陣子他們又說因為個資法,我們只會提供給警方。
接下來的時間,夫妻兩人都一直在觀察小孩的行為與反應,非常擔心會有什麼狀況,晚上也不太敢入睡,深怕有任何狀況,觀察小孩睡眠狀況,偶而伸手探一下小孩鼻子呼吸...
凌晨三點多突然想到1999市民專線,就用網路寫了一封信給1999信箱,把心中的疑問都提出,主要有3個重點:
1.兒童樂園都是小孩,為何在營業時間內可以搬約160公分的冰箱?且用非常簡陋的設備及沒有足夠安全的防護?且為何不是利用貨梯,而是客梯?
(回想起來大概是一個木板,下方裝4個輪子,然後由一個人搬運,冰箱太重,裡面還裝一堆飲料瓶,所以一個輪子垮了,導致冰箱倒下)
2.為何在兒童樂園的電梯出事,只有廠商陪同就醫,兒童樂園都沒責任嗎?這種行為是否代表若遊樂器材出事,也是器材廠商負責?
3.監視器保留為何只有15天,遇到狀況下,是否有機制直接保留?而非還要我們一直確認並報警。若我們沒有確認,是否15天後就被覆蓋了?
1999系統查詢:此案子預計11/7回覆
10/30 老婆接獲賣場經理電話,說回診當天只會由店主陪同,他不會來,也告知記得帶戶口名簿才能退費。
(因為沒帶健保卡,當天急診費用一萬多是賣場支付,回診當天我們有把錢退給店長,並告知賣場經理)
10/31 早上老婆又接獲賣場經理電話,突然改口說賣場也會有人陪同
下午2點多到醫院後,店主及員工先出現,之後出現另一位賣場資深經理及一位台北捷運代表。
(當天得知,兒童樂園是由台北捷運局代管,由10/30與10/31的兩通電話及今天談話內容,是1999的信件才造成重視,若沒寫,應該就是店主來而已)
回診時,醫生看狀況,說法與急診相同,說斷層掃描沒問題,但要觀察兩週,若有跟單子上相同的類似症狀要馬上回診,若兩週都沒狀況,就可以比較放心。
看診後,與捷運局代表討論到監視器畫面時,捷運局代表表示他們高層都看過影片,非常關心及重視這次事情,也表示我們是特殊狀況,他們會提供影片給我。
11/2 早上去電詢問影片提供,對方改口說:因為個資法及公共空間所以無法提供。我說裡面只有我與小孩,也沒有公共空間,跟個資法沒關吧。他說確認後再跟我說,
之後回電表示:我們影片會幫你保留,看你想保留多久都可以,你隨時都可以來看,看你想看幾次都可以,但我們只會提供給警方或法院。
(無言,這與10/31回診時的說法差異也太大了吧。)
最後只好說:你們既然說我們是特說狀況,可否用特殊狀況來申請提供?
11/3 捷運局回覆:不能提供,公司會保存畫面一年。
(對我而已,我要保留監視畫面目的並非提告,若真的要提告法院可從警方中取得,家庭的保存只是對小孩負責的方式)
回想起來,當天監視器畫面中,小孩非常驚恐的抱著我的大腿,真的是有說不出的難過,很希望當天是我代替小孩被撞。
身為父母親的我們很自責,當天我們看到有搬運冰箱時,且要跟我們同時往下時,應該要馬上改搭下一班才對,畢竟我們帶著小孩,若當時有這樣處理,就沒有這次的事件了。
在mobile01也很久了,寫過的文章不多,文筆不好,若有不通順地方,請大家見諒,會寫出這文章的主要想法是要讓其他爸媽注意小孩身處的環境,並遠離危險的環境,才能避免可能的意外。
這次事件也讓我感受到一個普通民眾的無奈,也讓小孩的第一次兒童樂園之旅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後續,我只希望小孩能順利沒有任何狀況,也不要有任何後遺症,謝謝大家認真看完此文章。
親愛的民眾:您好!
有關您反映冰箱砸傷小朋友事件一事,本公司說明如下:
關於您的小朋友,於園區搭乘電梯遭搬運中的冰箱傾倒砸傷,本公司深感抱歉!經由此事件,本公司已檢討相關作業程序,後續已要求園區工作人員不得於營運時間內從事大型設備搬運作業。如遇緊急或特殊情形,需於營運時間搬運,應有警戒人員全程隨行,且不得與遊客同時使用電梯,以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針對您的小朋友受傷送醫部分,本公司與廠商皆會負起後續醫療及慰問的責任,決不會有推卸責任的情形。當日因園區同仁溝通不當造成您的誤解,本公司已重新檢討應對話術,讓民眾能在第一時間瞭解本公司負責任的態度。
針對錄影畫面保留部分,園區於發生特殊事件時(如受傷或財損等事件),在遊客觀看錄影畫面後,尚未提出申請需求前,園區會先行下載資料保存,避免資料超過保存期限而流失,後續如有需要,依規定可透過警調單位提出申請,由園區提供相關錄影畫面。再次感謝您的寶貴意見,並歡迎您再度蒞園遊玩。
若您對於本次回復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本公司24小時客服中心02-21812345,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敬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