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講目前所戴的手錶吧
omega碟飛年曆錶及rolex daytona我都沒跟朋友借錢買,車子toyota到現在bmw家人是有贊助部分~~
其他名牌衣服、包包等等或比較好的電子產品,我都沒跟朋友借錢買…
怎麼都焦點在這邊呢?我所要提示的是扣款時間,及買賣的溝通,嚴格說起來我朋友算是仲介,
跟我記錯要賣價格,又私自直接收訂沒問一聲,還要拖到1月才能付清,要讓我來承擔12月及1月的利息
費用,我怎麼想都覺得很怪,所以才想拿20萬贖回手錶我自己賣,但是打死不能退,不能還我錶…
想要贖回手錶止利息,及他這樣也不用再補貼5000元,而且老實跟買家說與我討論的價格有錯誤,只好說
抱歉只能退他訂金,錶主我不賣了~~這樣會不合情不合理?我家做生意的,及我也問了幾家錶店,都說很
ok的買賣行為啊?怎麼會不行?他們也覺得很奇怪,還是錶其實早賣掉了?然後硬要吃我的利息?
反正話都他講,我真的只能都信~~頂多老實跟他說不舒服,但是他反過來一直強調沒賺我錢…但是行為
舉止讓我很難相信~~
newphilips wrote:
老實跟買家說與我討論的價格有錯誤,只好說抱歉只能退他訂金,錶主我不賣了~~這樣會不合情不合理?
我家做生意的,及我也問了幾家錶店,都說很ok的買賣行為啊?怎麼會不行?...(恕刪)
還是怪怪的...
如果訂金可以退, 那訂金存在的意義是?
買方向店家下訂金 XXX 買某物,
能否跟店家說: 東西我不要了, 訂金 XXX 還我?
如果可以,
那店家就可以也跟買方說: 東西我不爽賣了, 訂金 XXX 還你.
印象中如果是店家的因素而退訂, 一般要退 2 倍.
還有你的問題就那單純 2 個月共 4,000 元的利息,
不爽 4 千被吃, 就上法院吧...(律師費、時間算一算看划不划算)
PS. 4,000 元讓你認識一個人, 很便宜了...
newphilips wrote:
應該我想大家焦點一直...(恕刪)
版大,現在才了解你的故事,只能說你之前的敘事能力與行文方式不好理解(也可能是我理解能力不佳)

ANYWAYS,看來看去就是你與朋友之間有口頭約定,然後這個默契被打破是因為朋友沒有預先告知,就把質借的物品販售出去。這樣應該無誤吧?
也許朋友賣得價錢不只220K,不想退訂,但是不方便跟你說?如果你們已經約定好還款期限,你朋友卻擅自賣掉手錶,確實有違道義。如果沒約好還款期限,好朋友處裡掉質借物之前按常理是會知會一聲啦...除非這段時間你們沒聯絡,而對方以為你無意還款了...
總而言之,為了一兩萬鬧得不開心,甚至上法院都不值得。基本上如果你的朋友把220K如期交付給你,倒也不算太糟。反過來說,如果你已找好買主,或者你已確定能還款並告知友人的情形下,友人逕自把錶賣掉,也算是認識一個朋友的學費吧? 幾千元而已,誠如前面網友所言,很值得!
但是私心覺得事情恐怕不這麼單純,希望能聽聽你朋友的說法X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