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台灣消費者一直以來好很騙,真正會去客訴上去或到申訴到消保官的人也很少,今天機子有問題消費者都摸摸鼻子說可以用就好,商人當然沒在怕,搞不好以後更過份的內容也可能出現,店家隨便跟你說是蘋果規定,大家就接受,不過事實上根本不是蘋果規定的(神腦說是他們跟中華電信擬的),再者這購機條件根本不合理不合法(消保官也說了),要消費者拿新機的錢購買新機時無條件接受刮傷的瑕疵品,製作端品管檢驗的瑕疵,銷售端完全要消費者承擔,是非常不負責的作法。當然你可以選擇在Apple store線上商店購買有14天內換貨服務,或是飛到國外直營店,他們可以現場讓你換,但台灣消費者的問題還是一樣,今年台灣的商人這樣弄台灣消費者,明年還是可能這樣,所以大家站出來蒐證把不合理提給消保官跟媒體,為自已跟台灣消費者的權益努力吧!
shisin wrote:恩 可是我覺得不能這...(恕刪) 我的意思是當你付了錢買了一個有問題的商品,你當然有抱怨和申訴甚至生氣的權利,但如果還沒花錢買到它,卻因網路上的議論擔心受怕,不是件很愚蠢的事嗎?放心,這世上好手機、好車子、好吃的東西還是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