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蘋果公司推出的iPhone12系列考量環保因素,取消新機隨附充電器與有線耳機政策,這項政策也擴及將於近日問世的iPhone13系列新機。消基會表示,若過去非蘋果使用者想轉換陣營,沒有舊的充電器和耳機就需要額外購買,舊果粉同樣得為iPhone12系列手機的內建電池快充功能付出金錢代價,質疑是對新舊果粉的雙重剝削。
消基會今日召開「iPhone新機取消配件,多重剝削新舊果粉,亦不尊重消費者選擇權,整合充電器接頭規格終結市場壟斷」視訊記者會。
消基會秘書長徐則鈺表示,從第一代iPhone以來都有隨附配件,但從iPhone12系列開始就不再有充電頭和耳機,消費者需要另外購買,如果以前不是蘋果使用者想換陣營,沒有充電線頭的情況下就需要另掏腰包,這對消費者其實是傷害。
徐則鈺指出,既然以環保為出發點移除配件,但看起來蘋果手機還是越來越貴,為何沒有感受到價格上的優惠呢?
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說,蘋果公司斷然取消新機配送充電器及耳機,不僅影響消費者的使用權益,甚至減損商品的最佳效能,導致消費者重複購置同功能配件的資源浪費,顯與其宣稱的環保政策有所違背。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專任副教授蔡佩芬指出,依照我國〈民法〉第68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手機充電器及其他必要周邊配備與手機的關係,可認為已構成我國〈民法〉上「主物」與「從物」的關係,充電器即屬「常助主物才能發揮經濟效用」之從物,如未併附充電器或充電線,消費者即使買到功能齊全的高端智慧手機,也無法正常開始啟動並使用手機。
蔡佩芬表示,蘋果公司應制定消費者取消配件的折價標準,讓消費者認同環保理念的同時,可以按自身使用需求,自主選擇與是否購買相關配件,以落實尊重消費「自主選擇」的消費權利,如消費者選擇不需購買配件,則消費者可依標準價格,進行折抵。
消基會沒事又在找事情做了,沾一點發表會熱度,真的有種就請政府修法制定標準嘛
法國有身障殘疾人士相關的法例,規定智慧型手機製造商必須要為用戶提供耳機等配件
以限制用戶在通話期間頭部暴露於無線電的輻射量,所以各家手機在法國賣就得附贈耳機
法國還規定電子產品要提供可維修分數,讓消費者參考未來產品過保損壞後是否能自行維修的難度,從好不好拆開、零件好不好買到是否有提供維修指南跟教學都被列入,台灣學不來就別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