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raleoben99 wrote:
搞不懂現在的酸民,版...(恕刪)


大哥,跟圖不圖利沒關,侵犯著作權就是侵犯,跟紅燈越線視同闖紅燈一樣,所以你是鼓勵大家盡量侵權去做這些桌面來分享的嗎?世道會敗壞就是你這種鼓勵侵權的人,等有一天你自己的心血也被人網路上傳來傳去時你再來取暖好了。
就算版主有錯好了,他只是單純的興趣製作分享
那店家拿來獲利 怎麼沒有人譴責店家?
一堆酸名不知道在痠什麼,至少樓主肯做,肯分享 當然先撇開合法不合法
還是比一堆伸手牌的好,自以為正義魔人?
的確版權這問題是有違法 但各位酸民 你們敢保證 你們用的東西都是合法的?
在我眼中店家問題 比樓主嚴重多了

到了最後 誰敢再分享?誰敢在製作? 別讓台灣成為名副其實的鬼島好嗎?
蘿莉控
兩方都有錯,
有人只是指出A方有錯,但不代表他就是說B方沒錯......

其實兩方的錯基本上是一樣的,而且原PO還比較嚴重
兩方都是在未告知原作者的情況下分享,
且A方為製作者,更是主要嚴重侵犯到日本公司的利益。
所以大家才會如此指責。


相信今天原PO也可能不知道,這樣有觸法,
所以才敢公然這樣PO在這邊,並指責別人。
我想這是一個好機會,讓大家明白侵權的界定,如果
樓主已侵權是不是代表著作權利無效?可被任意的使用?
不知道是否有法界人士可以幫忙解釋。
也讓大家可以小心注意不會誤觸法網。

poiu124 wrote:
這個問題有點小複雜說...(恕刪)



看完poiu124精闢又詳盡的回文

有幸能藉此學習法律知識

相信能給樓主莫大的幫助


noodlesss wrote :這件事讓我有點生氣...


要了解事情前,你要先知道,
LINE iOS版拉拉熊主題是我製作的!!


事情是這樣的:

就在昨天凌晨,我把辛苦做好的拉拉熊主題,
上傳至某個網站的iphone討論區分享給大家,
( 原文網址: http://goo.gl/jCvWq )


一早起床,就看到有很多知名的部落客分享了我的文章
像是有:硬是要學、電腦王阿達、iFans...等等
看到文章被分享我還蠻開心的!!!


想不到可惡的是就在下午我下班後回家發生了!!!

一回到家打開臉書,
剛好就看到某個店家的粉絲頁主題當作廣告,
吸引人氣,重點是竟然沒有註明出處!!
好像變成是他做的一樣!!!
店家粉絲頁" Style A " ,網址:http://goo.gl/XT3eT

我就在底下留言了!!
表明為何沒有分享來源,就把我的作品變成他們的廣告!!




後我也在一些臉書的iphone討論社團上說了這件事,
就有很多正義人士也到了他們的粉絲頁幫我聲援!!


令我生氣的事發生了!!!

有人傳私訊來說: 他們換貼文標題了,有感謝作者...
我就去那個店家專頁看了一下,
想不到貼文標題改成: 特別感謝拉拉熊作者公司 日本San-X公司...



我只是個高三畢業生,什麼時候在日本的公司上班了!!??


更讓我氣憤的是,我的留言和其他人幫我聲援的留言
都被店家給刪除了!!
然後我還被黑名單,現在連要留言都不能!!!




各位站友們?
店家這樣做不會太過分嗎?
我的作品就沒有著作權嗎?


這件事讓我好生氣喔!!
請問一下,這件事該怎麼處裡?
只要一去幫我聲援的人,留言就會被刪除,
然後會變黑名單!!! 這樣店家不是在逃避問題嗎?


像我現在還有泰瑞、小丸子、史努比等主題要發表
可是我不想再被這種店家盜用了~~
讓我有點不想再公開分享了...


...(恕刪)


這跟把盜版影片中文化,然後再上傳有什麼分別?

看來樓主可能會被告
現在很明顯的已經不是評論不評論了
樓主算是被公幹的對象了啊!!
我沒有支持誰不支持誰!
好意提醒可以阿~但是我覺得樓主分享的檔案
至少是他自己花心思排版..整理
那些圖....要說是有著作權的也行!
那我敢打包票了...幾乎大部分的人都是再侵犯他人著作權
因為手機桌布 圖片 和其他美化資源.....等等很多啦
都沒有經過原作者同意就擅自更改放上分享了
麻煩你搂 去該處作檢舉達人 祝你順利 順心!!
就先去分享LINE圖切換的各大網站去宣導著作權法吧!加油 我支持你!!

c1019515 wrote:
那這樣誰才可以來評論...(恕刪)

g500g500 wrote:
版主傳達的並不是他想...(恕刪)


支持這位大大

版主辛苦製作出來的成品被盜用,出來說一下還要被酸

的確直接用圖是不好,但做出一個LINE主題有這麼簡單嗎?

版主加油!或許你可以去找插畫家或原創藝術家合作!
https://www.flickr.com/photos/ryosyen/
網民的道德標準之高 實在是令人敬佩
只是在打字的同時
播放著未知來源的MP3音樂
欣賞著網路上分享著高清大片
APP使用著所謂的完美破解
呵呵 棒棒
01超讓我大開眼界
這種就算既定事實的東西
也有必要這樣爭奪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版主也有錯 那店家也有說
但大家砲口一致對版主狂轟
扯的是 法官都還沒出來就一堆人說要罰不罰
多少錢 連刑責都出來

但是實 真正站到法庭上了解一切事情處理的原委有誰?
google搜一搜就拿出來嚇小孩子
這還真的是大人優良的作風 如果真是這樣 我才不要咧
適當告知 並請他有所警惕以及準備即可
嚇嚇嚇 如果版主真被嚇到導致情緒失控
然後還有人在叫問版主是不是躲起來哭了怎樣
湊熱鬧也不是這樣

反正事實就是 版主 跟 店家
皆有犯法 但版主刑責可說是比較輕的
用途出發點不同 法庭上 的"理" 跟 "情"也說的通
你們覺得啦啦雄公司會告死這小孩嗎?
你們想的太多
人家也有商譽要去維護的
所以 鍵盤達人可以停站了

雞排趕快吃一吃
下午繼續上班了吧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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