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可不是等閒之輩,想必這兩個禮拜內會提起上訴然後那個打小報告的廠商明年就不用賣iphone、ipad了至於其他有的沒的就不要想太多了,蘋果的風格大家也不是不知道人家半年來股價漲了快50%,有在怕你嗎?台灣的政府真的不要搞那些有的沒的,對台灣消費者沒什麼好處去年是google今年是蘋果,明年是不是要改對三星開罰抽用過高?
目前狀況是蘋果在台灣沒有直營店.各種服務成本提高不少.所以想用賣斷的方式減少壓力.但電信商想要以較低的價格進口iPhone.以量制價在新機出來貨源不足的情況下根本行不通.所以私底下再和蘋果訂立一個以價制量的(非法)約定.現在這個約定被爆出來後.蘋果只好以後都等出貨條件隱定後再出貨到台灣來(第4.5.6梯?)電信商以較低價進口iPhone的管道被切掉後.iPhone再怎麼削價競爭也不會變便宜.只有利潤再被壓的更低.最後可能放棄販售iPhone.這是(蘋果.電信商.消費者)三輸的結局.
perigil wrote:應該是限制電信商不能賣超過某個價格吧。電信商應該是想賣更貴,蘋果不准,所以被罰了~ 或者換個說法:電信商對iPhone的補貼金額不得低於某個數...近年三大對蘋果手機補貼是高於其他的,但又不能不賣,所以相對壓縮電信業者獲利空間。
其實這樣有好處,Iphone比較保值,其他廠牌一出幾個月價格掉的很兇,一年後幾乎沒價值如果我是蘋果,我寧可不賣,台灣市場相對小,如果容忍電信商補助太多,實體店面就不用賣了,變成電信商代理iPhone,久而久之把電信商養肥,對蘋果來說不是好事蘋果在全世界政策都一樣,公平會很難去真正處罰到話說回來,公平會連超商咖啡這麼明顯的聯合漲價行為都被法院判免賠,你覺得這案子會成立嗎?
perigil wrote:應該是限制電信商不能...(恕刪) 以消費者立場蘋果限制合約價>>消費者有利以競爭對手立場蘋果限制合約價>>壓低售價廠商被逼宮所以這次公平會開罰個人假設>>廠商抓耙子假設蘋果取消電信合作頂多不綁約買空機而已電信商連賺都沒得賺用戶因為不綁約了開始選擇適合自己的費率(絕大多人都是因購機費用去遷就費率,而不是因為精算費率不在乎購機費用)或是NP去自己喜好的電信商電信商因為沒合約的費率都改低最終電信商還是輸家所以就算解除B2B合約限制電信商敢不敢拉高費率還是個問題大家都會去算合約購機成本拉高合約購機成本誰會買單?買空機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