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建議去告!
很多人就是因為太鄉愿了,以致於壞人一直存在。
有個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打電話去問,他們也可以免費提供法律諮詢。
說真的,真要告,可能會有點小麻煩,甚至費時,
但相對的,對方也會變得很麻煩,到時,法庭跑來跑去的,他也不見得受得了。
這時,如果你抱著"反正我就跟你耗上了"的精神,告到底,我相信你一定會贏!
相信我,我有過已經寫好訴狀、準備要告人的經驗,剛開始對方還說,好啊,告啊!
我就決定去告了。
後來對方受不了身心煎熬,最後透過調解,才撤掉。
雖然調解,但當時,我堅持要對方賠償一定金額,因為這是給他的實質教訓,
若沒賠償,他還會有下一次的!調解委員會也同意了,後來對方賠了一筆錢。
我只能說,記得,一定要比對方更狠,更堅持立場!
息事寧人是最壞的做法,那只是縱容愈來愈多這樣的人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