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yssesric wrote:
觸控螢幕感應特定位置、特定方向的滑動、然後代表鎖定的圖示隨著手指移動
好笑,這是作法?
鍵盤法律專家~
不少有法律訓練的也會看出這是概念了,
然後把概念說成作法,藉此拉人下水,這就是某些法律人愛玩的。
市面上所有解鎖畫面都可能被解釋成觸犯到,wp解鎖畫面看過嗎?
除非還要規定解鎖圖示的大小,位置,解鎖方向等等都要定的很細,
不然太容易可以玩了。
不過業界專利嘛...
法律有這麼簡單你就不會在這打文章了,快去賺~
apple萬歲~對吧?
apple如此,支持者也不少如此。
不過王教授的官司不會太容易贏是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