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tprints wrote:告贏了,iPhone禁止在台銷售? 砍掉在台Siri功能?不樂見IEEE fellow? 頭銜我不懂,告贏再來說 老兄,不是都說這件事和台灣沒關係嗎?怎麼會是iphone禁止在台銷售?還砍掉在台Siri功能。問題是 Apple 是否侵權,和你能不能用 iphone 無關,好嗎?
ulyssesric wrote:你還是沒搞懂。「語音辨識」是一個想法,實際做出成品是一種「作法」,專利制度保護的是你「如何製作」這個成品這件事,而不是「語音辨識」這個想法。 原來如此受教了所以蘋果告三星的官司,就可以打包回家了 先釐清一點:就專利與構想的發想,乃至專利權的取得,不用懷疑,就是成大教授的絕不會是連時間點都遠遠落後這麼多的Apple公司但是,光有專利權並不等同於商業利益專利權與專利訴訟策略,都是屬於商業競爭的一環當大家都在討論誰最後勝出...最佳結果卻是雙方達成某種「共識」後,結束。不論是某鉤公司vs國內氣墊裝置發明人的case,是如何讓發明人為之氣結(細節就不多說,Google一下應該也能找到)或者是如最近惟冠善用商標權,硬是迫使Apple給錢和解因此,成大此役結果與進展會是如何?我們幾個嘴砲頂多叫一叫,也於事無補的啦但是,仍無法改變的事實,就是就專利與構想的發想,乃至專利權的取得,不用懷疑,就是成大教授的絕不會是連時間點都遠遠落後這麼多的Apple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