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ying wrote:" X!!! 林背才買三天的手機你要我送修 ??? 你有沒有搞錯 ???今天是你們手機上有組裝的瑕疵叫我買單就對了啦 ?? (指著旁邊門市人員 ) 你已經看到我第三次了對吧?我為了一台手機跑了你們門市三次, 你現在和我說要送修?? " 沒錯,這該是店家應該負起的義務。明顯的功能或瑕疵當然應該給予客人直接更換才對!
不給換也太不合理了!如果是我我也會跟你一樣~畢竟才買三天又不是三個月要送修真的是很幹~一隻兩萬多的手機!!品質卻是這樣!!那我還是觀望一陣子好了等下一批貨看看~今天去遠傳要NP現場都有貨只是我不要搭配上網的!在過一陣子就有了~缺貨不過是他們的銷售手法而已
但是我常常看到各位大大現場不滿意要換新機的同時腦子裡面只想到那......這些被人不要的"新機"是不是就是等下個客戶進門來就拿出來賣給他們下一個人當倒楣鬼的意思??例如 有刮痕 當下看到就說不要 要門市再換一盒但是下一位不見得會看到這個刮痕...所以就傻傻買回家...會這樣嗎?
ausie wrote:但是我常常看到各位大...(恕刪) 我會認為 一個有良心道德的業者會把這些退掉的瑕疵品拿回去給公司做反應 而不是因為個人利益把這些東西再轉賣給消費者 騙消費者的錢 要是一間公司連這種基本的道德觀念都沒有 那我看也維持不了多久啦~做生意要有良心 不然會有報應的所以要是台哥大還敢把退掉的手機賣出去的話 這種下流的事情都幹得出來的話~ 那還能說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