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jjclub&卡比熊 大大嗯,後續當然是堅持提告嚕,當下他一直掛我電話時,我就有傳簡訊告知要報警,後來他就關機了,那段時間還跑內湖區士林地方分院好幾次,不過我沒有要求賠償就是了,畢竟手機已經找回來並且換了一支全新的了,也算沒有損失,法院最後對他的審判是易科罰金,並且要他社會勞動服務。Dear shoha 大大~"~,掉在國外我就不知道有沒有辦法找到哩QQ,看來大大要抱持著買一支新手機的覺悟了>"<Dear billy1014 大大沒錯,我公司的同事每個都這樣說,要跟在我後面= =+,不然就是下班或放假問我要去哪~"~我男友是沒有飆我啦....不過看得出來那一個禮拜他心情極差......,那個禮拜害我都超乖的,什麼事情都盡量讓他飯來張口,茶來伸手,不過手機拿回來並且換新的之後就......沒這麼好過了XD|||
hellogiga0208 wrote:原來要用侵占(筆記)...(恕刪) 嗯嗯,我也是報案當下才知道這是屬於侵占罪,如果嚴重可以處5年以下呢!!!卡比熊 wrote:我也要跟....然後...(恕刪) 我現在已經不穿那件外套哩+.+,連掉兩次還當了一個禮拜的女傭~"~已經嚇到哩,所以跟在後面應該撿不到了哦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