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moisacow wrote:
孰不知 海盜王國的台灣 正是靠 抄襲起家的
還笑人家...
這就是普羅大眾對於專利的第二個盲點:專利的使用方法。
很多人講一講,講到最後就會歸咎於專利制度「阻礙科技進步」云云。其實專利制度的用意剛好相反;先前講過,一個專利必定是「公開」的,任何人都可以取得專利保護的知識。換句話說,專利制度的用意就是鼓勵世人多多使用既有的技術,不要重新發明輪子。
前面也說過,專利要「使用」才有價值。而從這個角度來講,專利本身就可以視為企業的「資產」。而這個資產的主要使用方式有兩種:增加競爭對手的進入門檻,以及降低自己企業的進入門檻。
第一種方式很容易理解,不過很多人都理解歪掉。增加進入門檻的作用方式,是增加競爭對手的「成本」,讓他的利潤降低,或是售價提高;具體方式就是授權金。禁止輸入或罰金,那都是下下策。在專利訴訟中主張禁止輸入,主要的目的就是以戰逼和。
第二種方式就是作為交易的籌碼。你有我要的東西,我有你要的東西,大家彼此互惠,價錢好談。
這就是企業玩專利的正統玩法。今天你的公司研發一個新產品,碰到問題要克服,你該做的第一個動作是什麼?查查看別人有沒有解法。而世界各國的專利資料庫就是一個最大、最多元、而且最齊全的百科全書。搞不好你要找的解法已經有專利,而你去取得授權的成本,遠比你公司自己投入研發還要低很多。或是運氣更好,專利所有權已經不存在了,你就可以免費用。
不幸的是,出於對專利制度的缺乏理解以及根深蒂固的偏見,有這種認知的人並不多;而有這種認知、又位居高位能夠主導企業發展方向的,這種人在台灣基本上不存在。
台灣以海盜王國起家,日本也是。大陸也是。剽竊是最佳的讚美,這句話在道德層面的問題不去用放大鏡檢視。但問題是,在「起家」以後又做了些什麼?
任何事情都是熟能生巧。從複製開始做起,複製的過程中你總會碰到一些問題要解決吧?正常來說,日積月累下來,總會建立屬於自己的 Know how,讓你「複製」的過程更加順利。這些你累積的 Know how,就是你的資產,你的專利。累積自己的資產,換取他人的技術,發展到最後,甚至還可以更勝過原版。這才能稱作是成功。
這「最後一步」日本企業很久以前就順利跨過去了,大陸企業現在也在努力跨越,而且已經有所成績了。而台灣企業卻大多止步於代工、出口、賺鈔票的階段,對於跨越最後一步,卻似乎連動力都沒有。
講難聽點:今天你不想花錢養你的 RD,就準備花錢養對手的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