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就是一種規定跟遊戲規則~不是任何公司可以決定的
申請的時候能夠符合規定才會通過!為的是要保障先想到的人可以專屬獲利!而不分給別人利潤!有先者得利的意思!
如果要問說為什麼這麼簡單的設計也可以是專利!那就是在問為什麼這麼簡單的設計會通過成為專利!~法律的規定有盲點但一定比一般人想的還嚴謹跟理性~比較不會錯!如果不合理!該修法就要修法!而不是法官自己決定!
法律怎麼規定跟申請可否成為專利,都不是蘋果可以決定的!
法律這樣規定~如果蘋果先設計出來卻笨笨的不去申請專利~那不是等者讓別人先去申請專利?擋住自己的獲利!
倒是有一點比較不合理!
專利雖然過了!卻還要去舉證別人侵犯專利,要自己花很多精力跟金錢去告別人!而不是有專門管專利的人來糾正!真的令人覺得很累!法官,律師跟陪審團雖然賺錢但也會覺得很累吧!
很多人都以為蘋果一些簡單的設計不應該成為專利,會卡死別人的設計。
比如說~
1雙點放大
2雙指放大縮小
3拉到最底回彈
4還有用手指頭滾動文件
其實~
在設計師的頭腦裡面~希望自己的產品是獨一無二,且有品位的!根本不屑跟蘋果一樣!
在設計師的頭腦裡面~同樣的功能,它能想出許多更好的設計~
而蘋果興訟只是要凸顯設計師的這種價值!
對於三星跟安卓的消費者來說是好事,不是敵人!
好比說如果教設計的老師,出題目!請學生針對上面四種功能設計出新的解決方案,幫安卓解套~全班五十個學生的話~大概不難可以想出幾十種很不錯新的方式吧!~設計師更不可能會說”不可能““沒辦法”
比如說
1網頁透過瀏覽器都做成為手機或平板專用~無須局部放大,縮小。就跟原本電腦一樣。也沒有必要什麼網頁都可以瀏覽。基本外出方便的網站手機最佳話就可以
2同上的方法
3不需慣性滾動~不須滾動就不用反彈~而且拉到最後就拉不動就可以了
4不需慣性滾動,往上下拉的時候久按~就跳一小段。
uii wrote:
法律的規定有盲點但一定比一般人想的還嚴謹跟理性~比較不會錯
專利制度出現的時間非常早;在西元前羅馬帝國就有類似的制度。而「現代專利」制度,在十五世紀時就已經具備雛形。
人類社會之所以會發展出專利制度,首要目標就是為了鼓勵世人「公開知識」,避免擁有知識的人選擇把知識「藏私」,用來確保自己的利益,結果最後來不及傳承就駕鶴西歸。因此專利制度才會以國家的角度,來確保發明者能夠保有一定程度的利益。
這個道理很單純:你能夠申請到一篇專利,表示你之前一定有所投資。包括研發時間人力設備成本的投資,以及實際申請程序的金錢投資。簡單的說,今天我在野地裡披荊斬棘開了一條路,你沒有付出任何代價就想要依循這條「成功案例」道路走捷徑,我當然要向你收過路費。
而大部分人所不清楚的專利制度另一個層面,就是在避免發明者無限上綱:
1. 專利很貴。單以申請專利的「行政作業程序」這件事來看,申請一件有二十個權項的美國新發明類型專利,從撰稿到申請到好,現在大約要一百萬台幣上下。之後你的專利需要繳年費,越到後面年費越貴。而且專利是有年限的:台灣美國新發明類型的專利是二十年,從申請日起算。而現在一篇一般 3C 通訊類型的專利,從送審到獲證大約要三至五年。所以一篇專利的「時機」非常重要;除非是那種「長青樹」類型的專利,不然專利的申請與授權策略,必定要和企業的市場策略相配合。而這件事可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得很漂亮。
2. 「好」專利非常稀少。專利保護的是「作法」不是「想法」。也就是說,其他人用不同的「作法」達成相同的「效果」,那就和你的專利無關。這稱為「迴避」。你上面講的那些就是在做「迴避」。一篇夠「好」的專利要讓人很難迴避;而常見的方法就是鋪天蓋地把所有可能的作法通通保護起來,或是用一個非常「優雅」的作法,既省成本又能有高效能。前者要花費天文數字成本,後者是鳳毛麟角,可遇不可求。平均一家 科技公司,十幾篇專利裡面有一篇能夠「有點用處」,就算不錯的成績了。想要靠「自己研發的」專利來賺錢,先決條件就是你要有足夠深厚的研發基礎。
3. 專利審查對於習知技術(Prior Art)的認定很嚴苛。近十年來美國專利局對於「既有技術應用於新領域」類型的專利,如果既有技術和申請標的的應用領域有相關性(例如有線通訊使用的技術,經調整後用於無線技術),一概不准申請。
4. 專利要做到「完全揭露」:你要申請的專利必須是「具有專業知識者依照專利文件說明『施作』即可達相等效果」,否則就不符合專利的要件。這一點就是先前講的專利的「首要目標」。任何一個專利上記載的東西,全都是「公開」的,任何人都可以取得這些知識。
當大部分人講到專利的時候,都有意無意忽略「申請專利要付出的龐大投資」以及「布局專利所需要的企業發展策略」;批評者只會從「專利帶來的好處」開始批判。其實這一點也不讓人意外。十五世紀末歐洲上流社會同樣有人批評『哥倫布不過是開著船往西,碰上了一塊陸地而已。 任何人只要坐著船往西走,都會有相同的發現』。
看看歷史,看看現在,那些論壇巨魔們的評論,是不是讓你覺得很「穿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