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第一天就和女友去士林中正路神腦領白16G,拆機前店員也要求我們必須同意"1公分以上瑕疵才能換機",且還需要先付款,不同意就不拆封,因為之後還有一張40分的單子會去那邊領,所以剛剛打電話過去確認,沒想到店員一樣堅持這個不存在的規定,還表示有上01看過了⋯唉⋯下一隻去那邊領機時該怎麼辦?
先說本人不是反蘋果人士只是覺得很奇怪,既然問題這麼大為何一定堅持要現在用它不過就是支電話,試試看別家或是再等等不行嗎?其實所有企業公司都一樣。要是消費者盲目買單他一定亂搞,但是要是大家都不買單,除了那些公營獨占的油電外,有哪個企業敢跟所有消費者對嗆,說這就是我的規定。
metaphor wrote:很囂張,真的是找罪受... 可是台灣果迷還是就這樣,就算受一肚子氣,還是去捧場....不就乾脆不買就好了,雖說爽度無價,但是還沒爽到就搞得一肚子不爽,先交錢,後拆封,瑕疵品,拒換新,無奈送修,換回整新機....一整個不爽到極致.....即使如此,還是要去買,只能無言以對了,自己花錢找氣受別人無法幫忙的......繼續用我的傳統手機,像那種服務態度的公司,產品再好都一率列入拒絕往來戶
說是Apple規定不是事實,門市的人員不知裝傻還是怎樣?蘋果跟電信業是賣斷關係,這樣的說法是利用蘋果公司的名字,對蘋果來說根本有損商譽,如果蘋果公司知道搞不好會告神腦喔!領機時要錄音下錄音,他這樣說就請他為他說的話付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