瞇瞇陳 wrote:我侵占我自己的手機?...(恕刪) 你的??我笑了~自己上網查查吧~過去不是有很多提款機吐錯鈔的新聞我記得有幾件不願意歸還的被依侵占罪起訴而且侵占罪的構成要件是"故意"如果沒有Po這篇文還可以以你也不知道拿錯來避免刑責但Po了這篇文 顯見你也發現錯誤案子再小 就算是緩起訴還是緩刑都會留案底的喔好自為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