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愛鳳的人都這種態度對撿到遺失手機的人呀?

如果是我撿到,我會把它放到汽車輪子下方,來回壓個粉碎~
我會直接把手機先用東西包起來像垃圾一樣丟到垃圾車上,一起去銷毀吧!且是直接去焚化爐那直接丟....
說不定撿到的人正往警察局去,突然拿起手機開了01看文章看到有人要告他侵占,正常人應該二話不說先讓手機壞或扔出去吧!如果有私心的人撿到手機應該會直接關機!
如果哪天看到我在路上 超霸氣的摔爆一隻 肯定是撿到別人的手機 而且那個人口氣還很差
樓主一定很討厭這個同事,但又不得不來幫po文協尋...
所以出此三十六計之第三計...
直接報案就好了

還上網跟它講

全台灣人都會上01?!

那蔣大早變台灣首富了
k892407008 wrote:
同事今日於新竹市購...(恕刪)

k892407008 wrote:
同事今日於新竹市購...(恕刪)


這種文一發 想還得也拿去丟了

怪別人前怎不怪自己弄丟手機 連隻手機都保管不好

k892407008 wrote:
今日下午18:00後將至警局備案。若經警察查獲將一併提告侵占。

挖好兇喔 希望你先GOOGLE一下"備案"的意義

每次看到人家講備案就覺得很可笑

還有撿到這種的侵占罰很輕

請求別人時用委婉一點的口氣

像你這樣的,就算是我撿到我也不會還

這位樓主還挺容易弄丟東西的~~呵

我下午的時候看到這篇貼文,

立馬把我撿到的手機大腳一踢,

對著頭前溪射門成功了~~~

不知那隻的主人是誰!

k892407008 wrote:
同事今日於新竹市購物遺失I6手機一隻,確定有人撿到了(位置一直在移動,目前偵測到是在新竹民生路上)!希望拾獲者能盡快送至警局,今日下午18:00後將至警局備案。若經警察查獲將一併提告侵占。

哇,有求於人用這種口氣?
要告侵佔耶,我好怕怕
幾個垃圾加在一起不過是一堆垃圾,不會變成一塊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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