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臭的笨蛋 wrote:好人未必有好報家人之...(恕刪) 這種人很過分,你還好心再拿去警察局哩~不過既然已經合法擁有這個手機,是我就會拿來使用耶,只是沒有原來的帳號密碼根本也不能使用啊怎麼辦?拿到蘋果商店他們也不肯幫吧?
臭臭的笨蛋 wrote:好人未必有好報家人...(恕刪) 既然已經過了公告招領時間,您已經是合法擁有者,應該是可以不還了,但也沒料想到對方會是這種態度,不然就算是綁定帳號不能用,至少我把它砸爛的丟掉也比還給這種爛失主來的爽。
lingolin wrote:真爛!!! 沒禮貌,...(恕刪) 真的很沒禮貌....iPhone是能當吉他逆 wrote:這個真的有些誇張...(恕刪) kenkenken001 wrote:做好人最好不要太預期...(恕刪) 是阿,一種米養百樣人,什麼人都有...嘴砲無敵 wrote:六個月後, 你是這隻...(恕刪) 遇到這樣的人,我也想直接把手機當桌墊用...可以已經還回警察局了早買找罪受晚買已停售 wrote:不~碰到這種人我會在...(恕刪) 我怕被打XDtaiwan32603 wrote:真是有夠沒禮貌,是小...(恕刪) 大概2x歲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