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流程圖來看,現階段信用卡載具的電子發票傳遞,是由商家直接與電子發票平台取得聯繫進行登錄
需要由商家將交易資訊透過加密卡號直接登陸到電子發票平台,中間未經過發卡銀行或中介平台
而 Apple Pay 是透過 Token ,讓商家用虛擬代碼與銀行確認交易資訊完成交易,這過程
中商家完全無法取得信用卡卡號,可以讓商家與電子發票平台進行登錄
如果要實現讓 Apple Pay 可以消費時直接儲存電子發票,我個人設想大概有三種方式
1. 改由商家透過銀行將交易資料傳遞到電子發票平台登錄
2. Apple Pay 直接作為載具(需要 Apple 願意配合)
3. Apple 全面開放 NFC (應該比第二點還難實現= =)
第一點應該是可行性應該是最高的,但是需要修改信用卡電子載具電子發票登錄的流程機制,需要政府去跟銀行好好的泡茶聊天一下
而今天早上國稅局有打電話來給我,瞭解反應的事項,他們內部現在開始在討論怎麼透過 Apple Pay 存放電子發票了
目前最大的可能就是我前述所說的,透過銀行來當中介
另外,他們希望民眾儘可能的將使用需求提報給他們,並儘可能回報使用情形,越多人反應,上面會越重視這件事情
反應方式可以從幾個政府網站著手
1. 電子發票e起8-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2. 北區國稅局(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馬祖)
3. 台北國稅局(台北市)
4. 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
5.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屏東縣、台東縣、澎湖縣)
6. 高雄國稅局(高雄市)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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