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的眼淚 wrote:噯唷~ 換你吐我曹....(恕刪) 我只是覺得,有誠意的話,最少他字數也不能比網友發言的少吧?且有很多網友已經指導他該怎麼撰文了,小學畢業的學生也應該知道怎麼寫的有誠意了,否則真有人告到警察局、要求金額賠償之類的,那才真的會讓他想哭呢!
要道歉也拿出點誠意...錢準備好了沒?不要口口聲聲說要賠結果根本拿不出錢....最後還在那邊問 "可不可以分期?"成熟點吧...社會不是你想的這麼單純今天網路查的到你的資料,找到你的人也只是時間問題不要又是射後不理...網路是很可怕的
slevin777 wrote:沒有確切住家地址,不知道寄到學校可不可以,反正連班級學號都有了。 當然可以呀,但他可能搞拒收這一招,且若他懂法律知道"存証信函"沒有什麼用,也可能皮皮來個相應不理他可能在等,等什麼呢?等時間久了,大家忘了這件事 那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