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裡Jobs在2004年的一次keynote提到,2003年六月發表iTMS以來,光購買音樂,有一個帳戶,已經花了28萬多美金,堪稱是當時的第一大戶。個人自2003年使用iTMS或是之後的iTS以來也是雜食類,音樂、影片、應用程式、租看影片通通都透過iTS,也花了超過六百美金。昨天才又買了gift card 加值了200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