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iphone有權利說手機7天內有問題而不能換新機呢?(已更換解決)


amomiggie wrote:
如提,昨天在神腦剛辦...(恕刪)


1.依台灣法律的規定, 七天鑑賞期只限於網購、郵購、電視購物這種型的
如果是消費者親自選購、結帳,除非商品有瑕疵,否則店家有權不提供「退錢」和「換貨」的。

2.你的情況是螢幕有暗點, 但是IPHONE有無亮暗點保固嗎?
如果沒有, 基本上你的情況就不能算「瑕疵」, 店家是有權不提供「退錢」和「換貨」的

消費者保護法
第三節 特種買賣
第19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
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消費者保護法全文裡面,沒有出現鑑賞期這三個字,
比較類似的規範就19條這個內容,不過好像也不利於版大。

我的iphone3GS也已經經過維修變良機不是原來的了。
gantaitw wrote:
2.你的情況是螢幕有暗點, 但是IPHONE有無亮暗點保固嗎?
如果沒有, 基本上你的情況就不能算「瑕疵」, 店家是有權不提供「退錢」和「換貨」的
...(恕刪)


廠商的保固與新品瑕疵應該是兩回事吧?
新品瑕疵與鑑賞期也無關,建議樓主向消保官申訴,贏的機會很大喔...


PS:問題是面板有一亮點,消保官會不會認定是『新品瑕疵』,這才是重點!

別管我 wrote:
好加在我從來沒支持過...(恕刪)


在01耗時間不會有答案的

打給消基會比較實在.....
告訴你真正的原因

apple不鳥你

因為你不買還有人買

搞不好哪一天他規定

新機一律店員踩三下

結果你還想買來用


ha966853 wrote:
請問閣下在買手機時~...(恕刪)

ha966853 wrote:
請問閣下在買手機時~...(恕刪)

yu_gimmy wrote:
廠商的保固與新品瑕疵...(恕刪)


以現在的製程
就是沒辦法達成百分百無亮暗點的狀況
所以你自己去看各廠商
會願意做無壞點保證的非常少
連日系大廠都一樣

你認為是瑕疵
但以業界規範來說那卻不算瑕疵

以前這個網站就有人因此去找消保官投訴
但結局卻往往無法盡如人意

樓主可以去找消保官吵吵看
但不要抱太大期待就是了。
當初買3GS時神X店員有跟我說
開通後起算保固 無法更換新機 只能跑送修
檢查外觀完整 其實規定是五公分以上的裂痕
甚麼螢幕玻璃細縫 小刮痕
其實都不在換貨規範中
但是為了避免客人臉色太難看 其實只要不是太過分的 店員都會給換
但是他退貨的原因也都是填 "無法開通"

店員也只是領薪水做事
蘋果在神腦真的也是有夠難排
真的不舒服 其實還有其他更好的選擇 您說是吧

amomiggie wrote:
如提,昨天在神腦剛辦...(恕刪)

因為 apple 台灣沒公司...
只好認由經銷商亂搞....
跟 apple 沒關係...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AUSULEO wrote:
確實不合理~而且就算是契約中有載明~離櫃後發現瑕疵不能換新機的條約!這樣的約定其實也是有問題的~
這牽涉到企業者定型化契約的"讓一方顯失公平的疑慮"!
去吵吵的人會拿到新機是很有可能的~因為一旦鬧大這種消費糾紛由消保官介入而把問題浮上檯面!
未必是大企業佔上風~光是 定型化契約 中的爭議就有得吵了!一旦輸...要賠的可能更多~
版大加油!有吵有糖~再不然存證信函寄出去~鬧大他~造福大眾!
+1
契約有載明並不代表就一定站得住腳,
最大的問題是瑕疵界定,
請加油。
我覺得有一些極少數的iPhone使用者買了iPhone後完全不能忍受他有任何一點自己認為所謂的瑕疵?
我再重複一次是"極少數"唷!Apple對於亮暗點有保固?如果沒有,現場也檢查過了確定沒問題才開通,
結果帶回家後又要求產品有"瑕疵"要換新機,這是哪門子的道理?如果神腦門市人員沒有跟您說明相關規範,
我想您的要求絕對合理,如果門市人員於交機前已經告知所有規範,您也當場同意並簽名取回,有什麼立足點要求神腦換新機給您?遊戲規則不都是訂好了嗎?可以想反悔就反悔?
iPhone買來就是要好好享受它所帶來的便利與樂趣,而不是一天到晚這裡看看那裡瞧瞧是不是有什麼樣瑕疵?我就不相信正常使用下手機都不會有任何的刮傷或是其他不影響操作功能的小問題,請記住iPhone是享樂的工具,不要淪為iPhone的奴隸!如果天天在找iPhone的小問題,相信我,您不會快樂的....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