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的I phone 螢幕有一條明顯的紅線.

如果店員就是不給換,
堅持只能用送修的方式?
那不就虧很大,
新買的iphone變成回來一支,可能用過半年的二手機?
台哥的服務這麼硬??

個人經驗...
iphone 4 用了半年,
有天突然抓不到sim卡~
拿到中花電信之維修站~
以為要檢測,結果沒檢直接換新機+

切記!!花錢是大爺...錢很難賺的!要抗戰到底
現在已經是良品交換了.
我同學手機送修回來有發現2條輕微刮傷.
他還說e04 電力沒有比較好.
但是還是很高興有iPhone4可以拿出來囂張一下

新機如此.確實要找 水果日報或是壹周刊.
壹週刊經常報導買手機遇到黑心事件.
直接打電話去申訴

我那天去中華電信的神腦門市辦理
神腦門市有說喔
如果開機以後有問題
除非是面板破裂
不然就是 一律採換新機的方式不做為修處理
也就是說 一換一新機
所以你只要直接拿到uphone門市或者請台灣大哥大小姐直接幫您換一隻新機
但不是馬上換
是要等 申請程序ˋ下來以後
直接換一隻新的


所以要盡快處理囉
版大
你拿的時候沒有開機 仔細檢查嗎??
當下有問題當下反應,比較能換新機
你都拿回家使用了(有些更機車一出他們店門口馬上不認帳)~只能送修換良品了...

拿的時候,
根本不知iphone會有這種問題
沒有檢查到,那時根本沒有用過iphone,
什麼都搞不太清楚
且這種情形要到黑色的背景才能發現的到
等到第二天使用iphone時,才發現這個問題
但拿回去門市就來不及了



xoxoxo111 wrote:
請他們證明這是因為人為外力造成的, 否則七天內都要可以退貨吧.(恕刪)


去看讀一下七天鑑賞期的相關規定吧
不要上來誤導別人了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為方便您消費申訴及諮詢,所建置的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已正式啟用。您只要拿起電話撥1950四個號碼,這個電話就會直接轉接到當地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即可迅速獲得服務,歡迎多加利用。
sakula wrote:
去看讀一下七天鑑賞期...(恕刪)


引述來源: http://blog.sina.com.tw/qq1200/article.php?pbgid=8568&entryid=9304
「七日鑑賞期」是關於消費者保護法上「郵購」與「訪問買賣」的特別規定,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但是七日鑑賞期退貨的程序是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程序相當複雜,一般人往往很難做到。有網友會擔心,經郵購與訪問買賣的消費者,買到的商品發現有瑕疵,但是已經過了「七日鑑賞期」,想要退貨或換貨,請問消費者有這樣的權利嗎?商家會刁難嗎?  

首先要澄清的是,七日鑑賞期主要目的是因為郵購與訪問買賣的消費者,沒有足夠的資訊與時間仔細檢視商品內容,不知道是否適合消費者的需求,因此無論商品有無瑕疵,只要消費者不滿意,無須任何理由即可退貨並解除契約,當然也可以退回買賣價金。

至於消費者買到的貨品有瑕疵,無論是否經過七日鑑賞期,都可以向商家請求換貨,若商家不願換貨也可以解除契約,將貨物退回並取回價金,這是屬於民法上「物之瑕疵」相關規定,與消費者保護法「七日鑑賞期」無關,消費者無須擔心。

>不太懂七日鑑賞期之意, 還煩請大大解釋一下, 3Q

紅線<=這是屬於有瑕疵吧
實體通路 →

原則上無七日鑑賞期規定適用,但有產品瑕疵(非人為因素)則可於七日內向店家要求退(換)貨。

網路、通訊購物或訪問買賣 →

無論有無暇疵都有七日鑑賞的規定適用,又倘若業者事先告知或刻意規避"無"鑑賞期時,則需要視契約內容(買賣標的、價金...等)衡量是否"明顯"置消費者於不利益,而可排除個別條款(即指"廠商宣稱的無鑑賞期約定")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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