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是...只能說Acer, ASUS, HTC不好, 說Samsung該篇文章就會被請出去.

01管理者, 這裡是台灣耶, 不要再欺負自己人了!!!

平心 wrote:
基本上我沒想過要辯贏什麼,只是覺得基於事實面去討論是基本中的基本阿。
蘋果真的不高尚也不低下阿,他就只是家公司而已~(三星亦同,他只是負了該負的法律責任)。
SHUNG6666 wrote:
所以啦,那還審甚麼案,證人指證一下就定罪就好啦,是不是?
SHUNG6666 wrote:
沒錯啦,三星確實有些地方很像iphone,但是蘋果也不是從頭到尾完全都跟別人不一樣,也是有借鑒別人的地方,這次的Notification,照片同步,換湯不換藥,你要說完全是蘋果的我不服氣。...(恕刪)
建築蟲 wrote:
不告而取謂之賊,這道理連小朋友都懂,別說這麼玉樹臨風的您了
Notification是蘋果向一位原在CYDIA的作者買下的,是否是抄襲或是侵權
那就交給GOOGLE去判斷吧!您也不是法官,也不是GOOGLE,我想,說了只是多了
但至少有一點是擺明著的,APPLE付費購買了
而不是「不告而取」
SHUNG6666 wrote:
真的通通都有買嗎? 你知,我知囉,不勝凡舉,也舉不完,總是有那麼一些曖昧地帶的。
所以我的態度很一貫,一樣賤,都是商業手段,我不會去包著道德的糖衣,自以為高尚,因為確實是不可能從頭到尾都沒有借鑑或類似的地方。
SHUNG6666 wrote:
未來蘋果對台廠施以專利地雷的時候,動輒訴諸法律的時候,希望您們也能跳出來,以批評三星的力道,來為台廠發聲一下。
SHUNG6666 wrote:
您確定?比方說好了,...(恕刪)
平心 wrote:
今天去質疑蘋果的創意是很無聊的,
侵不侵權是法律層面的問題,
而會紅的就是會紅,
還不如絞盡腦汁「超越創意」,譬如hTC sense,
就是廣為喜歡的「創意」,
而不是抄了個一模一樣的介面來惹人非議(個人認為)然後又吃上官司。
如果消費者認為蘋果的創意停頓、落後了,市場自然會反映給他看,
至於icloud、Notification Center都已經有資料顯示和其他家廠商的功能多少有區隔,
沒付錢盜用別人的創意叫做抄襲、剽竊,
付了錢取得技術是合法、允許的,那就不叫做抄。
建築虫 wrote:
不告而取謂之賊,這道理連小朋友都懂,別說這麼玉樹臨風的您了
Notification是蘋果向一位原在CYDIA的作者買下的,是否是抄襲或是侵權
那就交給GOOGLE去判斷吧!您也不是法官,也不是GOOGLE,我想,說了只是多了
但至少有一點是擺明著的,APPLE付費購買了
而不是「不告而取」
4、一樣賤,都是商業手段,我不會去包著道德的糖衣,自以為高尚
其實我和您相反看法
我覺得您談的很道德,也覺得他們很不高尚,相較之下,您其實是高尚的,所以才稱您玉樹臨風~~
我們談的就是一個商業行為(我只是外行!不過那就是商業行為)
SHUNG6666 wrote:
事實證明,我所說的商業手段三星蘋果一樣賤,完全正確。
而且還要補上一句,誰說蘋果不會抄襲及侵犯專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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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要罵的時候一起罵,不要蘋果就是對,就是創意,別人就是賤,就是抄襲...太自我感覺良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