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警察局,沒你的序號沒入資料庫,你大概報好玩
最不明智的就是樓上了,真的有心歸還的,還是會送到派出所
跟鎖不鎖、斷不斷話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七月底八月初iphone手機掉了,知道誰撿的還要不回來才慘哩
買個早餐,過紅綠燈從口袋掉出來,回家發現手機不在口袋,用家裡電話撥打就關機了
沿路返回尋找尋問,賣早餐的老闆說有看到我身上有東西掉出來
並說有位騎士要去撿,結果被停紅綠燈的汽車給撿走
我就去派出所報案及調監視器,有聯絡到幾位目擊者都說確實有看到開車的撿走
警察也有聯絡到汽車駕駛,駕駛說有看到但沒撿,還反問警察說你有直接證據或錄到是他撿的嗎!
我掉手機是我大意沒錯,但現在的人怎麼會這樣........如此的.......
菩堤本無樹 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ok660531 wrote:
女王一時大意.讓偷兒...(恕刪)

樓主我看你就編輯一下吧
大家對你那句話覺得很不爽
我問過了,那系統還在測試階段,該系統只適用台北,並非全國
所以不會有外縣市的資料
菩堤本無樹 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看到你那段話就覺得火

希望你找不回來
幫樓主緩頰一下
他可能是想要給小偷一個台階
把偷手機當做你撿到的不追究責任
但是老師沒教好
所以表達不明確

在我看來也是
我撿到還你不會追究我責任
但都說我撿到也還你
你憑什麼追究人家責任
我還可以按照法律跟你要報酬的勒
除非你有證據證明我有偷竊得行為
不然~你告什麼
打錯表達錯不可恥
但你認為都是全世界的錯就~~
只不過是一支手機
說的好像有4s很了不起
一支iphone又不是多貴
何必大驚小怪呢

感覺他最後那句話是寫給檢到的(那個人)看的,意思是吿訴(那個人):我已經報案了,不管你是用撿的還是....,若還給我就不追究法律責任。
而我們不是(那個人),所以對樓主的高姿勢有點反感而已
相信樓主現在應該感覺很焦慮難過 才會po本文來取暖 不過你的文章用詞用句就不對 讓幫你撿手機的人都感覺像小偷 導致人家感覺不舒服 所以大家都在砲 而非安慰想辦法
打開手機協尋功能,如果手機打開就知道手機的位置在哪裡.
我使用sony有此功能,iphone沒用過,不知道有沒有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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