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買幾十萬的車子不就要錄影
買幾百萬的房子不就要全程律師陪同

放寬心~店家趕你最多退訂單不買囉
反正蘋果賺成這樣
我想它們不會在乎少賣你一支手機的

rock-中區 wrote:
實在看不下去....賣方既然是公開場合,錄音錄影也是維持權益,警察蒐證你們這些說別人來亂的可以去請他們不要錄呀?....我真的發覺買東西的確可以從這裡看到某些人的嘴臉...怎麼說呢?...如果今天權益受損,我不能保留證據嗎??假設如果口頭上答應別人的事也能輕易反悔或不實在,這樣也不能申訴...不知老師教你們守信的觀念去哪了??
樓主買東西了,覺得不合理也不能據以力爭,反倒是賣東西的人是不是也要檢討一下你賣的東西是不是有問題,是不是該給人一個交代,如果你賣的沒問題,別人錄音錄影你怕什麼?
所以不要老是說別人,先看看自己權益受損時,可能發文的人也是自己吧....
不合理的事本來就是要檢討,什麼消費者受害還要被店家炮轟,哪個國家的法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