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p133 wrote:只能說~~蘋果訂得怪...(恕刪) 故障品七日內憑發票換新品有何不對?我為什麼要退錢,我換隻新的不行嗎?原廠與代理商為什麼沒有準備全新備品?當面檢查?我只有在店面才使用這支手機嗎?我不可以帶回家去用然後才發現問題?
自從有了Mobile01之後,好像買東西爬文變成一種規定了,那麼原本的客戶服務似乎就因為有Mobile01而變得不重要了,我們這些宅男有時間爬文,那麼如果是家庭主婦、老人、中年人呢?Mobile01提供一個資訊集中的好平台是沒有錯,但是扭曲到最後變成「不來Mobile01爬文的人就是活該」?如果說「做功課不能跳過Mobile01」的話我認同,但是如果是「不來Mobile01爬文的人遇到問題就是活該」的話我就不認同了。這個社會有很多種族群,每個族群有不同的生活型態,每個人接觸的資訊以及知識領域不同,不能因為我們自己懂車就看不起不懂車的人,也不能因為我們自己懂相機原理就說那些沒有學過相機的人問的問題是「無聊的問題」。當然,手機也是一樣。我們都要有一點同理心,請大家問一下自己:在接觸Mobile01或是其他論壇之前,難道自己都是專家嗎?就算大家都是專家,但是這裡有一個重點:什麼時候生產品管變成消費者的責任了?難道把產品控管不是廠商應該做的嗎?那麼以後買到有毒的奶粉或是有蟑螂的拉麵,廠商都可以說「Mobile01上面有文章,誰叫你購買前不爬文」囉?請二樓的自己思考一下。以上是我個人的看法,歡迎指教。洪馬克
sandr1983 wrote:Ex.APPLE IPhone 4 已經出這麼久了, 24 項檢查都不做就去買機, 買到機王不意外.詐騙集團 ATM轉帳詐騙手法 已經這麼老掉牙, 你卻也不思考查證去匯錢, 活該被騙. 恕刪) 1. 24 項應該是 apple 的品管 (or 富士康的品管)要作的事 , 怎會落到消費者手上呢 ?你買筆電的時後有列 10 幾條品檢項目去檢查嗎 ?2. 依您的詐騙說法 , 原來 apple 也是詐騙集團喔 !!!
vincent12 wrote:非常不能同意您的看法...(恕刪) 大大你太天真了....你以為只有蘋果作法是如此嗎??就算它牌手機你確定換到的是新手機嗎??能輕易換到新手機嗎??只要待過維修業(尤其是所謂維修站你就知道內幕了)包裝 標籤 條碼在維修站通通有,要包裝跟原廠一樣是非常簡單事情還有所謂良品=整新品(外觀.包裝.有髒污...等且經過1-2天測試沒問題才會重整包裝出貨)瑕疵品=次級品(外觀有破損此產品功能上有缺陷,只要換過基板或是外框重新包裝出貨,但通常會告知)當然!買到有問題手機是很x的事情,這種心情大家都能體會樓主先息怒,先寄信給蘋果協調看看(辦事效率很快,依我目前遇到聽到是如此)如果不行就只能接受換良品
joe641011 wrote:故障品七日內憑發票換...(恕刪) 賣方確實要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但不等於"一定"要換"新品"喔~~另外~~跟七天不七天其實沒關聯耶您可能跟消保法裡規定的七天猶豫期間搞混了~~當面檢查當然是必須的~~若回去後發現瑕疵也應立即通知賣家可以稍微google 民法 物之瑕疵擔保~~你就會知道為何了~~建議樓主真的要主張自己的權利~~先找燦坤吧
vincent12 wrote:1. 24 項應該是...(恕刪) 針對大大第一項,不管是幾項檢驗只要當初客戶(apple)有要求富士康的或是有給富士康規範應該就要做此動作,就算沒有我想富士康QC也是要做檢測動作從外觀-電性功能-包裝出貨(這是很基本問題)富士康脫不了責任除非apple有要求富士康不需要做任何檢測,這樣責任歸屬apple就要完全負責
tako07 wrote:大大你太天真了......(恕刪) 錯...沒聽過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嗎?賈柏斯會不知道? 郭台銘會不曉得?一兩千塊的主機板,可以做, 你貴的東西反而是這種做法,才叫人肚爛.. 人家一台三萬多塊錢的電視都是這樣在做消費者關係了,我不知道蘋果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