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第一頁看到最後一頁一直很納悶的是怎麼沒人提出用郵寄的終於有人說了真的很好奇怎麼不用寄的就好把事情搞得這麼複雜這不就很簡單 又最省錢的方式就算你這個錯的盒子不寄還給他他要是原本拿錯的那個也不還你你保留原本那個錯的盒子也沒用阿.....要是我的話我一定簽切結書.....以免日後又要求東要求西切結書你是可以看過內容為了日後免責對你來說更有保障....
小黃. . wrote:我只是怕麻煩 既然兩...(恕刪) 切結書一定是雙方同意的情況下都完全協定了解內容后雙方確認沒問題才簽先請他先擬定切結書後傳給你看有問題就在修改若沒問題 請他把他那個錯的盒子連同他簽過名子的切結書正本 一式兩份寄給你之後你把他該拿到的盒子 連同一份切結書籤完名一起寄給他該筆買賣告終!!!後續除了雙方有違反切結書之狀況外其餘的他不能在多要求你什麼切結書要把賣給他的這部手機的號碼外觀以及細節都是經買家確認沒問題才購買要註明該機已過保確認交易之後續故障與外觀損毀完全與賣家無關之類的...等等把所有可以卸責 免責 可以保護到賣家的條例都列上去
看到這篇文章真有感而發~想到最近"大統油事件"~這邏輯就像~大統公司只是把油裝錯桶子而已嘛~導致桶子上的標示與實際油品不符,而且錢都已經收了大可不用理你門這些消費者~今天願意跟你們協調退貨已經很不錯啦~還敢要求大統公司簽切結,道歉,賠償.....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