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bekmax wrote:
不少人沒看中間的文章,樓主事前退店家手機,2支?4支?,所以想錄音取得跟多權利?基本上這我也覺得應該是南方大陸來的
這篇討論的是消費者錄音適不適當的問題
跟樓主是不是奧客何干勒
難道因為他是奧客就不能錄音而是好客就可以錄音嗎
那隔壁商家老闆娘大肚子的話要不要一起拿進來討論啊
不能生還要牽拖鄰居喔
今天若是商家禁止消費者錄音保護自己的話,那就請商家自己先做到
把店內錄影錄音跟店口的錄影錄音都拿掉,大家回到平等的前提
真的碰到爭議的時候到法院去大家再比誰會說話會虎爛><
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