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立場想,如果你在上班,有客戶找你談生意,劈頭就說我開始錄音,你會有心情談下去嗎?
今天又不是已經發生消費糾紛牽扯不清所以才要錄音存證,連消費都還沒開始你就想找人麻煩?
換成你!你會認為是場愉快的消費經驗嗎?一定不會因為你會擔心你所說的任何一句話都被放大
甚至到網路被檢視,那何不拒絕這場消費的開始!
如果你是個明理的消費者你今天不該用這方式消費!不然你嘗試看看從今以後都以這方式消費,
你就知道滿街不想有人跟你有消費經驗,光你還沒錄到就來網路上吵了,說句難聽點的,要是說
錯句話又加上真的發生交易物品糾紛,我看你是不會放過他的,起碼我這麼認為!
如果是我!我跟他決定一樣,我不讓你錄音不代表不負責這場消費,但要為一場消費付出我的職場
人生,對不起!麻煩大爺您移駕至天龍國的上流區消費,我只是個打工的別為難我!
不賣你在立場跟法律上我無罪,就好像你想錄音保障你權利一樣,我也要保障我人生!
說白一點~~~我一定要賣你喔!去翻翻書有哪條法律保障你買東西一定要賣你的!
你沒錯也沒對!店員也是!只是一場交易前談不攏的案子,你有權利提出他有權利拒絕!
相對的你有權利交易,他也有權利拒絕這場交易,預約單你可以找其他櫃員辦理!別找他!
找個願意讓你錄音錄影的買
其中提到之前可錄音,有的話,大家聽聽就理解了啊。
目的保障(保護自我權益),但是程序(溝通過程可能造成人身攻擊),
就算目的正確,也很難得到認同,就算法律上,可能也沒辦法保護當事人權益。
目的保障,程序在溝通過程中,也得到彼此同意(彼此也要包含勞務者公司的規定)。
那也就可能沒有問題(我不是法律出身,不敢講應該可能)。
至於大家說監視器問題,在英文中指的是Security(安全性,保衛)指的是在特定環境內,
有可能受到安全妨害使用上(因此監視時,是在預定時間中,針對不特定只要在環境內對象)。
當然不包含業務窗口上往來交易之特定對象。
這樣說,不知道對不對?
不過還是聽到錄音,才知道哪方對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