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chen wrote:
我實際測試的結果是,...(恕刪)


文件上有提到動用到 OpenGL ES API call 或是使用系統共享資源的 app 會被關閉。
所以遊戲大部分可能還是得重新 load,除非 fast app switch 可以幫忙保存狀態。
Cabernet wrote:
那是未上市股票,你知...(恕刪)


呵呵,我跟誰分身啊?
歡迎你找網管查我的 IP,我現在人在捷克布拉格,全 Mobile01 的網友在捷克的大概沒幾個。

假如你覺得有哪個帳號跟我這個 "Edwin" 帳號是分身的話,歡迎你去跟 Mobile01 網管檢舉。現在這裡是不允許分身的,不是嗎?

從你的回覆我還是不知道為啥 Xerox 官司會打輸。
要嘛就是 Apple 沒有侵犯到 Xerox 的專利,要嘛就是 Apple 提出的證據證明當時的技術是買斷的。如果還有其他可能性,煩請舉出來,我們可以繼續討論。

以上。
fter substantial layoffs in the company's computer department, Pixar made a $26 million deal with Disney to produce three computer-animated feature films, the first of which was Toy Story. Despite this, the company was costing Jobs so much money that he considered selling it. Only after confirming that Disney would distribute Toy Story for the 1995 holiday season did he decide to give it another chance.[10] The film went on to gross more than $350 million worldwide.


第一部为《玩具总动员》。尽管得到了迪斯尼的订单,由于长期不能盈利,賈伯斯决定出售PIXAR。直到迪斯尼同意将玩具总动员推到1995年的暑期档发行之后,賈伯斯才决定暂停出售,


這是中文翻譯的WIKI 也是我記得在一本講PIXAR的書裡的歷史 賈伯斯當年離開 APPLE
找一 個新標的 找到了當時已經有動畫基礎的LUCASFILM 然後但是還是繼續讓她們賣[機器]

當年他買這個TEAM 好像也是等到價格真的 掉到很便宜的時候 他才接手.

但看到這個心路歷程 他已經燒了自己很多錢.也裁員了, 本來已經要賣掉了 結果 還不是事後諸葛 好不容易玩具總動員 賺錢了 終於終於他證明自己是對的了!! (但差一點當成賠錢貨賣出去) 所以哪來的前瞻性?她自己都快認賠殺出了!
後來真的大賺一筆 他就高價把PIXAR賣給迪士尼了 當年一千萬收購的公司 迪士尼以72億賣出

老賈是成功的商人. 他絕對不是一個前瞻者 不是一個發明新技術的人 真的要讚美他的話
他是一個很好的COMPOSER(組合者)


順便回覆我之前誤植的文 我上一文說到MAC無法開MSN 是我打太快 MAC是有MSN 但升級很慢(或許是微軟的問題) IE也如此 . MSOFFICE則是我記億有誤.
Edwin wrote:
呵呵,我跟誰分身啊?...(恕刪)








XEROX沒打輸官司. 是訴訟被撤銷
因為超過追溯期


我之前說過了, 即使沒有過追溯期, Xerox 也不會贏, 因為當時 Apple 拿公司股票跟Xerox 交換,
Xerox 把 跑 那些 GUI 用 mouse 的 硬體與 source code 都給了 Apple
還讓 Apple 在 PARC labs 裡研究, 還鼓勵 Apple 好好發揚光大,在那早期 PC 萌芽的時代,
雖然沒有簽約, 口頭上等於讓 Apple 買到使用權, Xerox 因此擁有 Apple 股票多年,從 Xerox 手中拿到 的東西
與 Xerox 的 Apple 股票都可以證明那些專利使用權都是買的,所以 Xerox 的 員工也認定 Apple 買下 使用權

偷的定義是在別人不知情或不允許的時候拿走別人的東西, Xerox 親手把那些東西交給 Apple, 還獲得利益,
雖然協議讓 Apple 用那些東西是口頭上的, 但是早期協議許多都是如此, 並不因為沒有白紙黑字而失效

danechang wrote:
XEROX沒打輸官司...(恕刪)
danechang wrote:
XEROX沒打輸官司...(恕刪)


感謝指正~
前瞻性跟賺錢是兩回事

有前瞻性並不代表 市場的時間抓得對 或賺錢, 我以前同辦公室同事 (他在 IEEE transactions 裡 有一些最早期關於
在 網路傳送 video 的論文,也有不少那方面的專利, 算是網路的拓荒者) 在 1996 年就預言美國科技谷要崩盤了,
所以他一直 short 所有的科技股票, 結果一直賠錢, 直到 2000/2001 年真的崩盤了, 他的錢也快賠光了而沒賺到甚麼

然後 他 1998 年也開始預言美國房地產要崩盤, 所以把房子賣了 搬到加州的沙漠裡 (基本上房價或房租極低)
結果美國房地產到 2007/2008 才真正崩盤, 雖然 泡沫 1996 年就開始了, 他也看到了
那時全世界絕大多數的經濟學家與政府官員都看不到, 你能說他沒有 前瞻性?

他看到的全部都發生了, 只是時間抓不准, 賺不到錢


Jobs 也一樣, 年輕的時候時間常常沒有抓對, 但是 他肯賠那麼多年的錢在Pixar 上面表示他看得到以後,
只是他抓不准時間沒有那麼多錢好賠


Bill Gates 至少十多年前就看好 tablet PC, 所以微軟 2001 年之前就開始跟 PC 廠合作 然後 2001 年 windows tablet 開賣,
如今 iPad 出來, tablet 真的前途大好, 但是 IMS 專門做市場調查的 預測 今年 iPad 會拿下 51% 的 tablet PC 市場
他們也預測 跑 windows 7 的 tablet 今年只能拿到 10%的市場, 你能說 Gates 沒有 前瞻性?



danechang wrote:
但看到這個心路歷程 他已經燒了自己很多錢.也裁員了, 本來已經要賣掉了 結果 還不是事後諸葛 好不容易玩具總動員 賺錢了 終於終於他證明自己是對的了!! (但差一點當成賠錢貨賣出去) 所以哪來的前瞻性?她自己都快認賠殺出了!...(恕刪)
rinconj wrote:
但是在微軟已經連續10年守成不進的今天, 蘋果跟 Google 接下來2, 3年都很可能超過 微軟
了解真相還是好一點, 比較容易選對邊站...(恕刪)

就是有太多人堅持選邊站
才會有這麼多筆戰跟鬥爭

真奇怪
明明就是沒有品牌忠誠度的中間使用者最多
只是發言的大多都是比較極端的兩派人馬
就像政治上的藍綠鬥爭那樣
可是大多數發言的人都喜歡逼人家選邊站
一付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樣子
難道都不怕別人看了討厭嗎?

Apple 有養你嗎?
Google 有資助你嗎?
微軟有殺你全家嗎?
搞清楚...使用者才是她們的衣食父母
為什麼一定要選邊站去當廠商的打手?

除非你是 Apple 的員工或股東
或是你的工作必須仰 Apple 鼻息
不然堅持站在 Apple 那邊幫 Apple 講話有什麼好處呢?

誰的產品最符合我需求,我就用誰的產品
這才是大多數人真正的想法
我可以在家用 iMac 外出用 Windows NB
mac osx 跟 win7 各有各好玩的東西或方便的地方
哪一個可以讓我最快完成我的工作我就選哪個
硬要選一邊站有什麼好處?

以前 Palm 的使用者最多
所以我寫 Palm 的程式
後來 Windows Mobile 的企業解決方案多
所以我改寫 WM 的程式
現在 App Store 很夯,Android 也很紅
所以兩個平台的程式我都打算涉獵
如果我堅持選一個平台撐到底
那不是早就沒工作了

選邊站?有那麼重要嗎?
抗議Mobile01站方黑白不分亂停權,即日起關閉帳號不再參與討論

rinconj wrote:
前瞻性跟賺錢是兩回事...(恕刪)


大堆呀!!

很多技術其實都已經擺在那邊了!

觸控也不是 Apple 發明的~ PDA phone 也已經流行很久了...

MP3隨身聽也是早在 iPod 發表之前就已經流行很久了...

Tablet PC 也是一樣!!

老實說早早進入這三個市場的電腦廠商.... 虧錢虧到怕的... 大有人在...


可是 Apple 在正確的時後切進市場, 用現有的技術... make it better...


為什麼 Apple 可以... 其他人就不行?? 我也很納悶....


我是多麼希望有一隻手機可以把 iPhone 打趴....

我很希望有一台 TabletPC 可以把 iPad 打掛....

這樣我就有比較便宜的 iPhone 跟 iPad 可以用了~~~


你看!! 非要等到 Android 慢慢壯大... 才會有這麼好的 OS 4.0 發表....
沒錯啊, 我就是看不慣過去台灣電子業大多靠微軟過日子, 所以多選站微軟那邊跟微軟一鼻孔出氣,

但是現在時代已經變了, 中立最好, 誰的東西好就用誰的, 我前前後後也買過 5台 win mobile 的機器, 但是有更好的選擇後
再也沒有買過了


拍郎 wrote:
就是有太多人堅持選邊站
才會有這麼多筆戰跟鬥爭...(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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