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ba0725 wrote:
剛剛中華電信打來跟我...(恕刪)
意思就是說縫隙過大或是刮痕未超過一公分..
還有其他一些小瑕疵都不能換就對了..
那大夥可以不要去領..這種規定完全無視消費者權益..
再次強調品質是經銷商要去跟APPLE要求
不是拿了一批有問題的貨就訂一些嚴苛的條款來強迫消費者接受..
如果今天APPLE這批貨的不良率很高..
電信三雄為了賺綁約的費用..
就聲稱很多瑕疵都是APPLE訂定的可接受範圍
開賣後又訂一堆不合理的條款來打壓消費者..
這樣消費者權益何在?
畢竟APPLE從未聲稱iPhone 4有哪些瑕疵是不能更換新品..
還有縫隙過大國外就是直接更換..
為啥來台灣就變成可接受範圍???
面對台灣業者只想賺錢罔顧消費者權益..
個人認為應該拒領..
等到一堆貨賣不出去的時候..
看還敢不敢這樣吃人夠夠..
舒馬克相信 '' 技術可以彌補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