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看到超意外的新聞~
就是.... 蘋果創辦人賈柏斯去世 享年56歲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1006/8/300ai.html
allnothing wrote:
搞不懂為何大家都要4...(恕刪)
我是覺得 3.5 吋或 4 吋都無所謂,
但是現在的 iPhone/iPT 的寬度已經我覺得太寬了,
雖然男人的手不致於「無法掌握」,但只用單手持用時,
拇指確實不大容易觸碰到螢幕上另一側的元件,可能會需要把電話位置挪一下才能碰觸到。
而且把這麼大的東西貼到腦袋旁邊講話,怎樣都覺得很怪。
這也是到現在為止我寧可用「不智慧」傳統手機的主要原因。
如果有 3.5 吋和 4 吋兩種規格可選,我會要 3.5 吋(如果有 3 吋更好...)
如果只有 4 吋可挑,那我會用藍芽耳麥,把這隻「電話」當平板來用。
會讓你覺得眼睛脫窗,那是界面設計的問題。
設計行動裝置界面和設計電腦程式界面是兩回事。
我根本不覺得在行動裝置上應該看到「和桌機相同的網頁畫面」;
你用在 19 吋以上螢幕時,視線只會集中在中央大約 50~60% 的範圍,其他邊界都只是眼角餘光,
所以放在側邊的廣告才要不斷閃動,好吸引你的注意。
但是你在持用行動裝置時,視線集中區域是涵蓋整個畫面,
如果還用桌機相同的邏輯設計,只會嚴重妨礙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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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發個幾個字的廢文 一堆蘋果軍搶著推 怕大家沒看到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