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oma wrote:全螢幕大賣IP...(恕刪) 我其實真心蠻懷念3.5的"機身"大小要是可以3.5吋iPod的機身(背面改鋁製)、4吋OLED 螢幕、螢幕Touch ID、3D Touch、A9晶片、1200後鏡300前鏡、10小時4G網續航、ApplePay NFC、300M Wifi、螢幕Home鍵、電源鍵右側、無3.5耳機孔一台2000刀我也願意買
asoma wrote:全螢幕大賣 IP4...(恕刪) 醜不醜跟買不買,有絕對的關聯性嗎?對我來說,如果手機壞了,或不堪使用了,不管iPhone醜不醜,他永遠是我的第一選擇。原因在於我已經習慣了iOS系統,且我們一家人都是用iPhone,一人購買了APP可以直接讓全家人使用(因為家裡人數比較多,所以創了兩個家庭共用),備忘錄、相簿也建立一個家人共用的,每個月的出遊規劃直接編輯在備忘錄讓大家看見,玩完各自回家後,直接上傳到共用相簿,大家都能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