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9 wrote:
毀損罪中的致令不...(恕刪)
法律見解部份就刪掉
(因為我覺得我太對了,但怕被濫用)
timkuan wrote:
我想要討論法律,...(恕刪)
t大,我只能說刑法具有最後手段性
施以刑罰(抓去關)的矯治功能很低
目前敝人也僅僅是學生罷了
就我側面粗淺的了解
事實上法官怕判錯更勝於錯放犯人
因個每個人各有立場
法學論述上事實上常常各說各話沒錯
但我始終認為不以言舉人不因人廢言
本人是站在中立客觀的角度去談
如在這討論有冒犯,請見諒
Aya.Huang wrote:
這位專業的大大,再...(恕刪)
抱歉,我不是什麼專業人士
法律見解部份就刪掉
(因為我覺得我太對了,但怕被濫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