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0954004221 wrote:事情是這樣,12/4日一位網友向本人購買一隻iPhone 4s 16g白但他當天沒有錢也沒有金融卡,所以雙方同意以轉帳方式做為交易管道並簽定一份買賣切結,但這幾天對方遲遲未將金額轉入並藉口一拖在拖,本人起先是給他個方便所以通融幾天現在是完全聯絡不上,但有對方電話跟姓名請問>這樣可以以不履行合約方式對他提告嗎 樓主出現,刪文樓主出現,刪文樓主出現,刪文樓主出現,刪文樓主出現,刪文
樓主你會不會太相信人性了啊!就算他沒帶錢,你可以約下次再面交就好了啊!!何必急於一時呢?就算手機賣不出去放在家裡供著也比現在好吧!!我只能說,樓主是涉事未深嗎?沒帶錢你也敢把東西給他重點,這時候為什麼沒影印他的身份証你不知道在租借任何東西在沒提供擔保品或金額的狀況下通常店家都會影印証件或是用証件+合約做為擔保嗎?只能說,請樓主快點報警,而且你怎知他給你的資料是正確的?到時會不會只能吃下這個悶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