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跟我說是APPLE規定的了!!!!!!!!!!!!!!!!!!!!!!!!!!!!!!

Bradelin wrote:
絕大多數的消費者都是...(恕刪)


您的論點我覺得沒辦法認同耶,買全新的東西如果有暇疵本來就賣的人就要可以換到正常給買家啊 ...

至於有暇疵的東西,你可以接受的話那就是你個人的選擇,每個人的看法或是可接受的程度不一樣,不過我覺得基本的要求是要作到的~難不成你買顯示卡不玩GAME一切OK,玩3D Game就破圖你也可以接受嗎?~ =.=||| 除非你覺得不玩3D Game沒差 ... 恩...

所以啦~~~如果電信商要這樣搞消費者,我們就只能找原廠買並拒買電信商的貨了~ 或是接受有暇疵的東西~

都看你的選擇囉~

cash830 wrote:
店家是事先告知了沒錯...(恕刪)


我支持您的看法,所以大家要想清楚到底自己可不可以接受電信商的自定條約,不接受請不要買,請至官網下訂,至少14天內不滿意可退貨,時間長了點至少不用被電信商氣吧!
不過就是1支手機而已.搞得大家花了金錢.浪費時間.折騰精神.還要吹著冷風.迎著細雨.來受一堆冤枉氣.真是何苦來哉啊.我的NOKIA6150都用了15年.還不是好好的.大家團結一條心.來個拒買.不買.罷買.不就得了.

david76777 wrote:
不過就是1支手機而已...(恕刪)


是沒錯~不過因為我的3GS也該退役啦 ... 等等會問清楚,不行的話就官網慢慢買就好 ..

cash830 wrote:
店家是事先告知了沒錯...(恕刪)


希望中華的態度是站在消費者心態想

但今天的蘋果日報並沒有正面提到消基會有說中華的手法有錯

Phone5上周五全台開賣,不少人趕申辦、搶購,但也引發不少消費爭議,其中問題較大者為台灣大網路契約出包,月租一千一百元方案原僅含上網傳輸量2GB,卻誤植為吃到飽;對此,台灣大稱會依合約處理,讓用戶上網吃到飽。中華電部分門市要民眾簽切結書,手機外觀瑕疵要逾一公分才能更換。消基會籲業者不能損害消費者權益。

上面那一段到底是說中華?台灣?還是雙方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若事先約定要消費者放棄某些權益的不公平條款,可主張無效,而業者在契約中都已講是吃到飽,消費者自然可主張權益。

明顯是說台灣大哥大!
買了一隻MIK或MIC的東西就開始叫囂MIT的不是. 甚至於還要落井下石 真悲哀的人 怎麼不搬去K國算了
在香港不是APPLE STORE購買也是這種規定, 好像IPHONE 4 16GB綁兩年合約(2010-2012), 也是外觀有問題不能退機, 只能上客戶維修中心更換LL序號的機子(香港俗稱翻新機), 也在9月中旬跟某大型電話銷售店(不是百XX跟豐X)購買兩部IPHONE 4 32GB也是同一樣(外觀有問題不能退機,下刪一百字xd), 今年9月apple發表 IPHONE 5, 一直等到12月15日以抽獎形式拿到兩部16GB 黑色, 但跟APPLE STORE員工溝通後也發覺他們的更換機子由可以換三次變為換兩次, 如兩次都有瑕疪而買家覺得不能接受也只好退款, 所以我在四部機子中挑了兩部比較好一點, 這個問題只會發生在亞洲嗎?有沒有人在美國綁門號時也可以退兩次機子呢?如有請回報一下吧 (不好意思我是香港人, 所以用語會跟你們有點不同, 請海函)
謝謝shisin大大的指教,您說的沒錯,能不能接受都是個人的選擇,我想要表達的是,手機外觀的瑕疵多少都會有(再次強調是外觀),但是只要不影響正常操作功能(當然功能異常本來就該換),針對外觀瑕疵不是太明顯的部分(我指的是要很用力的看才看得到),還是回歸產品的本質比較好,否則一直針對不明顯的瑕疵抱怨,真的是有點浪費時間!
iPhone就只是一支手機,還是好好享受它的便利吧!
這個原PO 射後不理,這個帳號註冊一年只發了10篇文章...

真是讓人有無限遐想呀~
態度也太誇張

不過現在到底是什麼狀況

買一樣新的東西
不管是手機,相機,車子,電視

不是都該完整嗎
一點點的缺陷就不能換
真是好大的官威呀


一堆奇怪的規定到底是怎樣

消費者一定要硬起來

不用急著一定要馬上拿
就委屈自己拿暇疵品
話說這個1cm的規定也太扯了.
菜市場的玩具才會有這麼大的刮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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