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fans wrote:監視器廠商就是一整個...(恕刪) 不是有1080P可以看!!就有1080P可錄影1080P跟640x480的比低照度試試看包你1080P的完全死光光,啥都看不到解析度越高 感光越差況且1080P都是CMOS的~~~只有慘字可以形容所以並不是監視器廠商不長進.....
1.東西自己掉的,不是司機或路人甲X走的2.全台灣每天有多少起遺失案件?多少起失竊與強盜案件?與其相比,哪個相對重要,相對應該投入警察資源?3.上網一so都知道如何追蹤iphone手機等等可以盡人事的辦法,真要掉,天命難違結論>>愛老婆就再去買一支,編個小謊說你後來找到了(假如你老婆對手機資訊一竅不通的話),別浪費網路資源啦!!
請節哀,希望找得回來2萬元搞丟了,心情天崩地裂可以理解看得出來女友這種不成熟個性,平時當男友的會很辛苦話說台灣大街 or 加油站 or 便利商店那堆垃圾的監視器,只是照個人影給你看而已私人的不肯花錢就算了公有的.....政府 or 地方機關,都是腦子不知在想什麼感覺是在應付一般大眾對外宣稱『有裝監視器』,但絕對不敢講『只照得出雙手雙腳影子,但看不到臉的品質』硬體該花錢投入就要做,而不是找一堆理由,那種幾百憶養蚊子公共建設or大樓台灣多的是投資監視器,應該比較保証不會養蚊子吧!?話說台北那凱達革蘭大道上的監視器,清晰不敢相信總統府外的比較肯花錢
如果不是有心要把手機污走~我實在找不到把手機關機的理由~侵占遺失物罪 刑法第 337 條 (侵占遺失物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已經..關機........希望渺茫..但還是祝你早到...keigo778299 wrote:謝謝喔!~~ 我可憐的老婆已經坐在 警察局門口不走了...(恕刪) 坐在 警察局門口不走了...這樣有意義嗎?..感覺..你老婆.."金歡"..又會吵又會鬧...........(sorry個人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