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我進入方舟1986 wrote:
不到兩個月前買的iP...(恕刪)
誠心建議樓主
要嘛學南韓一樣去告APPLE 不然就算在01嘴砲打贏群雄也不會解決你現在的問題...
sickfoot wrote:
給聯強拍拍手我絕對支持
聯強「破格」為台灣消費者服務,是台灣之福
別把人家給的好意當做理所當然
合約裡面白紙黑字的規定寫在那裡,簽了字後還處處抱怨
然後你庇護這種人,說沒批評沒抱怨就不會進步?
我還差點以為你的消費觀念是不是退步了(恕刪)

願我進入方舟1986 wrote:
我回來只是說我這幾天想補充的:
1.很多人說你買手機前都不知道.......嗎?
答:我之前說過了,買前就看到一些同事都包著很醜的套子,問過他們,他們都很緊張地說:"這是玻璃的!"
在我的想法裡:Apple既然敢給手機設計一個玻璃的殼,就有他的考量!難道Apple這麼笨嗎?會給手機設計個隨便碰一下就碎掉的脆弱玻璃嗎?應該是用什麼強化玻璃或者特殊的玻璃吧!所以我覺得我那些同事都是過度緊張.
但是,我真的使用過之後,我才知道:原來Apple真的給你設計一個低距離摔下來就會碎掉的普通玻璃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