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對蘋果開罰了,iPhone以後會變便宜嗎?


Allbench wrote:
Apple 賺多少可...(恕刪)

中肯錒
台灣人最會欺負台灣人了
不然我們房價不會世界第一貴
薪水亞洲倒數
然後工時世界第一

Andy 1972 wrote:
你講錯了, 這個總統...(恕刪)


我並沒有講這個總統守不守法,因為我不知道他守不守法,您應該也不太知道他是不是選擇性的守法,您應該不是法官吧?

Apple 被罰,跟公平會、某些立法委員及電信商的利益有關,跟總統,則沒有很大的直接關係。上文會提到總統是因為總統是學法的。

誰守不守法,是法院判,不是誰認定怎樣就怎樣,更何況,連法院都會有大逆轉的情況出現,所以個人認為討論誰守不守法,不重要也沒意義。

Apple 依照自己的規則訂了價格,電信商請出尚方寶劍來抗議,就公平交易法本身看來,Apple 的規則是違法了,但由幾個月前電信商才請立法委員出來講這事看來,之前的協議,電信商是接受的。Apple 跟他們之前的協議跟現在的協議有什麼不同?還是協議相同,電信商在賺錢時,哪有什麼意見,存貨多了,就拿公平交易法這尚方寶劍出來,所為何來?而立法委員好好搞立法就好,幹嘛啥事都要管?而很多事為什麼立委沒講沒事,立委講了才有事?這些問號才是重點。
FuySenk wrote:
公平會吃飽太閒?以後...(恕刪)



台灣對於蘋果來說像 鼻屎一樣小(學抹政治人物)
更本懶得甩什公平會 像上次APP鑑賞期 退費之類的議題 結果連GOOGLE都不怎甩
不照蘋果的規定走 後果輸的還是消費者 搞不好以後電信商也不用想拿貨
全部都從官網出貨
手機要出給人家賣又要管東管西

你乾脆學小米直銷給消費者不就好
喔,你說得對。
蘋果本來就當台灣消費者是三等公民 早就看透了 第三波開賣 現在延到第六波開賣也沒差

台灣市場這麼小 比隔壁的福建都還小 蘋果理都懶的理

罰兩千萬這種隔靴搔癢的錢 蘋果還要拖時間上訴

這種錢會被國外笑死吧 少的可憐

你東西賣給電信業者---> 電信業者還不能殺價競爭

可笑至極 電信業者不是代銷 是買斷產品

蘋果把台灣法律不當一回事 把台灣消費者當白痴 那何必要買你的產品

這種廠商的產品不買也罷 產線員工還一直跳樓
我想了解是電信商跟蘋果購買iPhone是屬於買斷,那電信商的進價是幾折?

lenbo wrote:
樓上指的都是假美商真...(恕刪)


都算真美商啦
畢竟開出來的薪水就是比台商高
只是國家因素和政策起薪下去算出來比例就是這樣
做一樣的事情錢硬是少十倍
這點就得怪政府無能
和老美鑽洞鑽的好

還記得之前有篇文章講台灣工程師 CP 最高
其實就是在說這些

惡魔推銷員 wrote:
剛看到的新聞.......(恕刪)

應該是限制電信商不能賣超過某個價格吧。
電信商應該是想賣更貴,蘋果不准,所以被罰了~
Why so prestigious?

小林仲彥 wrote:
電信商要與蘋果合作,必須要有最低採購量
也就是說,採買合約要是明訂二年,那這期間
該電信商就必須採買一定的量...

但從4S之後,其實電信商的存貨壓力越來越大
甚至到現在,都還能找得到4S的續約方案


亂講一通

現在還有4S綁約方案根本不是因為庫存的關係

而是Apple現在就是把4S當成最低階入門手機在賣!!!
裁罰依據是:
公平交易法 第三章 不公平競爭 第18條

事業對於其交易相對人,就供給之商品轉售與第三人或第三人再轉售時,應容許其自由決定價格;有相反之約定者,其約定無效。

所據事證為:
from http://ppt.cc/CxbN 蘋果日報
"根據合約,及業者與蘋果亞洲的電子郵件的往返內容為依據,其中電子郵件中提及綁約資費方案必須使用同意、核准…等字眼,甚至連廣告內容、手機補貼金額、新舊款價差都必須經蘋果亞洲公司核准。"


這樣看來只知道是公平會向業者調閱資料,三熊對於apple住海邊想當然爾很正常,星星星或其他業者應該也有可能,最後再由立委出聲。

至於為什麼現在才裁罰,文章也看不出什麼時候檢舉的,也許老早前就檢舉。

不會影響到用戶價格,只會影響股價。

至於會不會影響apple出貨、以後apple會不會對台灣壞壞之類,apple有對台灣好過嗎

到行政法院被攻擊那些都"事證"不構成相反之約定,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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