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o文之前
我還是得稱讚一下iphone的功能真是超出我的想像
拿了一個月還是每天像寶一樣的呵護
大家所熟知的iphone功能
msn skype orblive 上網 遊戲
我一樣不少的加注在上面
結論來了
在我喪心病狂的使用下
iphone的電力總是在半天內就急需著充電
因為在網路大大的推薦下
我看上了L2S行動電源供應器
因此在網路上找到了唯一的一間台中的銷售點
到了現場的對話
我:『先生…我想要買L2S的行動電源供應器』
店:『我跟你講喔…你買這個東西回去沒有七天讓你退換貨的服務,七天內你的東西壞了可以幫你送修,但是
運費是要你付的。』
我:『七天內如果是新品不良的話,你應該還是要換我新品不是?七天後如果硬體有問題的話,才是送修吧?』
我確信我說的是正確的,畢竟我在3C業也待了不短的時間
店:『你是不懂法律吧?你講那個是在網路上買的才是你說的這樣!』
他老兄一句我不懂法律這句話真是正中我的罩門
在3C業待了不短的時間還被這樣講
我的氣就這麼一觸即發!
我:『我也是做過這樣子的行業的!你所說…』
還沒讓我說完,老兄他就急著說話了
店:『你都做過了還不知道這種法律』
太欺負人了!太買賣人了!
我:『我就是知道才要跟你說,網路上購物是七天內可以讓你退貨,只要盒裝完整,硬體沒有傷害就行了,實體
店面七天內購買新品不良是不能退貨的,但是是可以換新品的。』
在氣頭上的我還是忍不住想給他的誤會觀念上一堂課
店:『不然你就不要買好了』
我心理想著
我不是預設立場你的東西會壞,但是店家的生意觀念卻是這樣?在我的銷售經驗看來 這樣的觀念真是大大的錯誤
雖然後來我還是買了(畢竟台中也只有他們有賣,實在很懶的在網路上買所等待的時間)
但是心理還是有個不痛快
想請問一下,雖然消基法這樣規定,但是產品可依個案處理他的說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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